第104章 你们什么关係

    赵金凤心里著急,但曹虎却是乐呵呵的。
    这老小子这几天早出晚归,回来时候总是喝得醉醺醺的,还哼著小曲儿,赵金凤还没问呢,曹虎就晃晃悠悠来找她,“风啊——”
    他很任性的推开赵金凤桌前的资料,看都没看一眼,大喇喇的笑道:“哥最近交了好多朋友,走到哪儿都有人请我喝酒,还抢著付帐。昨天城南的胡掌柜请我吃烧鸡,前天西街的娄老板请我喝花雕,大前天……”
    赵金凤很烦,打断他施法:“有屁就赶紧放。”
    “哎,你看看你——”曹虎拉著赵金凤坐下,还送上一个油腻的wink,“有人看我英俊瀟洒、风度翩翩、为人仗义,所以一直跟我套近乎呢。”
    赵金凤微微挑眉。
    曹虎见她毫无兴趣,有些急了,“孙德茂!孙德茂那孙子…找人打探消息呢!他们想从我这儿下手,这几天轮流灌我黄汤,话里话外都是打听手套的事儿——”
    赵金凤眯著眼睛笑,看向他,“你最好也打听到有用的消息——”
    曹虎拍著胸脯,再度送上一个油腻wink。
    赵金凤觉得自己不乾净了——
    “你放一百个心。”曹虎压低声音说道,“我说咱们这门生意已经十拿九稳,竞標不过是走个流程。而且我们已经在大量囤积原材料了。做手套急需燕子山那边的羊皮,还说价格多少我们都肯收,这会子他们应该高价收羊皮去了。他们覬覦咱们的手套,我就让他们出点血!”
    哟。
    曹虎竟然长脑子了——
    还懂得虚放消息借力打力了?
    赵金凤不可思议的看了曹虎好几眼,给曹虎美得无法言说,看吧,他也觉得他聪明绝顶!
    赵金凤笑著说道:“咱们初来乍到,一无人脉,二无银子,你说这门生意十拿九稳,他们也信?”
    “如何不信?”曹虎抠了抠脑袋,“他们一直打听你走的谁的了路子,我想了想,就把你和宋知的关係说出去了——”
    赵金凤驀的扭过头来,眼睛已经喷火。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有分寸呢。”曹虎嘿嘿笑,“我说你两关係亲密得差点睡一张床去。”
    赵金凤:……
    似乎,也没有哪里不对。
    要是蒙汗药的事情没露馅,她和宋知还真是睡一张床的关係!
    “罢了。”赵金凤摆手,“咱也需要个靠山,宋知是体面人,估计就算知道我们瞎说也不会解释。横竖宋知要脸,我不要脸就是了。”
    曹虎很是得意,觉得自己一语双关,实在太有才华。
    那可不是吗?
    赵金凤和宋知那可真是差点睡一张床上的关係——
    “总之……”曹虎学著赵金凤的样子敲了敲桌,赵金凤每次做这个动作的时候,曹虎都觉得赵金凤牛逼坏了,他也眯著眼睛,“孙德茂那老小子动作很多,这次要是让他中標,咱指定没日子过。”
    赵金凤拍拍他的肩,“何止一个孙德茂?边城还有七八家绸缎商呢,各个盯著这块肥肉!”
    “那这些天我去打听打听各家情况,可別突然再冒出个程咬金来!”曹虎主动请缨,可也觉得奇怪,“两千副手套,利润撑死几百两,这些家大业大的老板们也看得上?”
    赵金凤笑道:“两千副手套是敲门砖,边城这一块好几个城,驻军加起来好几万,若再推行到军中去……不说利润客观,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实打实的皇商。”
    皇商?
    这就皇商了?
    他们不是还在做炕吗,怎么做著做著就皇商了?
    这步子…垮得有点大吧?
    曹虎心潮起伏,看著赵金凤白皙的侧脸,不知怎的,忽然钻出一种想法。
    跟著夜叉!
    得跟著夜叉!
    一步都不能掉队!
    这死丫头…能干大事!
    曹虎雷厉风行,还打著饱嗝呢,说干就干,“我现在就去那几个龟儿子喝酒去,务必把各家消息给你打听准確咯——”
    曹虎出门,“砰”一声还撞到了门窗,他捂著头踉踉蹌蹌往前走,背影坚决,仿佛下了某种决心,“我要喝死我自己——”
    彩环愣神看著曹虎远去,愣愣问赵金凤:“他咋了?”
    赵金凤摊手,“鸡血打多了。”
    彩环没听懂,但也“哦”了一声。
    曹虎出去跟人喝酒呢,正好路经一家正要打烊的书肆,想了想,曹虎迈著六亲不认的步伐入內买了一本《三字经》。
    得认字啊!
    谁家皇商不认字啊!
    他,曹虎,以后可是要当皇商的人!
    规矩和体面,都得有!
    而就在离书肆不远位置的茶楼雅间里,高个子正对著孙德茂回稟:“东家,那帮人中嘴最碎的那个姓曹,两壶黄汤下去,什么都往外倒。据说那叫赵风的小子跟宋大人关係匪浅,他那头刚租了仓库,宋大人就去探望慰问,还收藏了赵风的文书资料,对了,前几日赵风还曾单独找过宋知——”
    孙德茂微微蹙眉,喃喃重复:“关係匪浅?”
    “没错。说是经常睡一张床的关係。”
    啊?
    孙德茂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    经常睡一张床的关係?
    等他理理——
    宋知好像没成婚。
    赵风又生得唇红齿白,不男不女,面相阴柔。
    这,哪里不对劲了呢?
    孙德茂招招手,声音压得极低,“你去查查…宋大人有没有哪方面的癖好。”
    高个子明显不解,眼神清澈,“东家,哪方面?”
    “哎呀,就是有没有喜欢男人的嗜好!”
    哦。明白了。
    “还有——”那高个子正要离开,却被孙德茂叫了回来,“赵风跟前是不是有个叫苏逍的?”
    他想起那一日惊鸿一瞥,那小娘子肌肤如玉,温柔如水,说话也细声细气,那身上若有若无的女人香,一下就把他的老男之心给勾走了。
    那可是个极品啊——
    这白菜可不能让赵风那头猪继续拱了。
    得换头猪来拱拱。
    就是吧,若赵风真是宋知的男宠,再动那小白脸身边的人,怕是棘手——
    “你替我送些珠宝首饰给那个叫苏逍的小娘子,跟她陈明利害,说这北境是我孙德茂的地盘,我要动赵风是轻而易举之事。我瞧她是个聪明的姑娘,必定知道怎么选。”
    那人转身离开之际,又被孙德茂叫住了,“东西別去七巧阁买,去旁边那家宝珠楼。对了,做事隱蔽些,別叫家里那母老虎知道了。”
    七巧阁的首饰那都是实心,要价昂贵。
    宝珠楼也不错,价格便宜还公道,做的首饰又大又闪,横竖都是戴脑袋脖子上,有啥区別?
    孙德茂慢慢盘著核桃,嘴角轻轻勾起。
    仔细回味那日苏逍的一顰一笑。
    两天。
    还有两天。
    到时候不仅苏逍是他的,赵风也是他的。
    不对——
    啊呸。
    他才不喜欢小白脸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