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杀死那个奉阳人

    “我下去一趟。”丁锋忽然对陆让说。
    “咋的,不想见那帮小子?”梁澜揶揄道。
    “不是。”丁锋起身,“我去拿个东西,马上就回来。”
    两分钟后,丁锋先一步上到了二楼,手里拎著一把吉他,沉默著坐在座位上。
    梁澜见状,挑了挑眉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丁锋把人家主唱的吉他给砸烂了,现在这是打算把自己的吉他赔给人家。
    又过了一阵,飞驰乐团的几个年轻人忸怩著走了上来。
    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忐忑。
    尤其当他们听钱宸羽说,万象文化的陆总要见他们的时候,就更紧张了。
    主唱阿斌把头低得像个鵪鶉,眼神躲闪。
    白天的那场闹剧已经被传到了网上,现在说什么的都有。
    阿斌觉得,飞驰乐团可能要失去在万象现场驻唱的机会了。
    丁锋看到几人走过来,站起身,还没说话,就见几个年轻乐手脚步一顿,被嚇到了。
    他轻嘆一口气,把自己的吉他拿出来,往前一送:“喏,赔你的,白天是我不对。”
    楼下的音响还在响著,阿斌有点没听清,但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。
    他小心翼翼地走上前。
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阿斌有点不敢置信地看著那把吉他,“给我的?”
    “给你的。”丁锋觉得有点彆扭,把吉他往阿斌手里一塞,就坐了回去。
    梁澜把阿斌叫到自己身前,搂著他的肩膀说:“认识这把吉他吗?”
    阿斌看了眼琴身,点点头,语气有些凝重:“芬达的strat?”
    再仔细一看琴头,阿斌突然语塞,几秒钟后,他喃喃道:“等一下,这是……大师工坊的琴?”
    他听说过这种琴,每一寸都由顶尖的制琴师手工打造,每一把琴都独一无二,已经是收藏级別的乐器了。
    “没错。”梁澜嘿嘿一笑,“我馋这吉他很久了,丁锋这小子平时摸都不让我摸,现在便宜你小子了。”
    “这……我不能收。”阿斌连忙把吉他递到丁锋面前,“太贵重了,您拿回去吧。”
    “给你你就拿著,我早就想换一把了。”丁锋彆扭地说道。
    陆让饶有兴味地看著丁锋,他这傲娇的毛病还是一如既往。
    梁澜忍住了吐槽他的衝动。
    阿斌珍重地將吉他捧在怀里,忽然想起什么,抬起头看向陆让:“陆总,您找我?”
    陆让点点头,又冲阿斌身后的几个乐手頷首示意,让他们坐在旁边的卡座。
    他从兜里摸出两张早就列印好的曲谱和歌词,放到阿斌面前。
    “坐下看看。”陆让看著阿斌,“你们的条件不错,也有自己的音乐风格,但是如果走偏了路,很容易自毁前程。”
    听到这里,阿斌的脸上露出惭愧的表情。
    “万象文化可以帮你们抹去前面的弯路,签约万象,按照我给你们打造的路线走,一定能红。”
    陆让觉得自己现在说话越来越有资本家的味道了。
    “这两首歌的风格不同,决定了你们以后要走的路线,具体怎么选,看你们。”
    “当然,你们也可以选择拒绝。”
    阿斌侷促地坐下,把吉他稳稳噹噹地放在腿上,看向桌面上的两张纸。
    几名乐队成员也凑了过来。
    他拿起第一张。
    《鲜花》。
    “我的心呀我的心,整栋出租,处处都给你——”
    “永远开满——永远开满——永远开满——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“可是我,可是我,可惜我把车卖了!”
    阿斌一边照著曲谱,在脑海里谱著曲,一边轻声哼唱这首歌。
    毫无疑问,这是一首旋律绝佳的歌曲,情绪也非常饱满。
    他甚至能够想像到,自己如果拿这首歌在楼下演唱,千百人同时合唱时的那种场面。
    这不是他那首拼盘糅合的烂歌能比的。
    阿斌不自觉地哼完整首歌,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。
    只需要有这么一首歌,他就可以彻底告別过去那种吃著五块钱素炒粉,每天为房租发愁的日子。
    甚至!摆在他面前的將是一条康庄大道。
    但他隨即瞥了眼桌上的另一张纸,歌名一下子把他给吸引住了。
    《梦幻丽莎髮廊》。
    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里见过。
    阿斌把这张纸拿起来看了几眼,终於確定了,他真的见过这个“梦幻丽莎髮廊”,这是他生活过的海边小城里,城中村每条巷子都有的一个地方。
    “风,吹过石牌桥,我的忧伤该跟谁讲——”
    “天空掛著一轮红月亮,她,来自梦幻丽莎髮廊——”
    “年轻的时候她被別人骗,被卖去一个陌生的地方。”
    嘶——
    阿斌猛地抬起头,眼里的震惊不亚於他第一次走进城中村髮廊时的经歷。
    “看完了吗?选哪首?”陆让看向阿斌。
    旁边的丁锋也把目光投了过来。
    阿斌低下头,目光在《鲜花》的词谱上停留了几秒钟,隨后便被《梦幻丽莎髮廊》牢牢锁定了。
    “陆总……”阿斌咽了咽口水,又看了自己的伙伴一眼,“我们,选这首。”
    丁锋有点意外,提醒道:“你想清楚了,《鲜花》这首歌,能让你们一夜爆火。”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阿斌苦笑一下,眼神变得有些飘忽。
    他还坐在二楼的卡座,但意识已经飘到了自己生长的南方小巷,“丁老师,不是我们不想红,是《梦幻丽莎髮廊》这首歌,跟我们太贴合了,我们做梦都想写这样的歌。”
    阿斌深吸一口气:“丁老师,梁老师,你们可能没在南方的城中村住过。”
    “那里的巷子很窄,楼和楼之间只能容纳一辆三轮车经过,头顶的空调外机隨时会往下滴水,晚上整个过道挤满了老鼠。”
    “每条巷子的深处,都开著那种……粉红色曖昧灯光的髮廊。”
    “里面根本没有客人在剪头髮。”阿斌的眼里闪过一丝悵然,“只有几个在大冬天也穿著短裙,打扮得很妖艷的女人。”
    “她们就坐在门后面,盯著路过的每一个男人看。”
    “你要是没忍住走了进去……她们会收两百块钱。”
    “两百块,换二十来分钟的『放鬆』。”阿斌垂下目光,“但在那二十分钟里,她们会叫你老板,让你短暂地以为……自己其实也没有那么孤单,也没有那么像废物。”
    “那些女人,大多是年轻的时候被人骗去……卖……等到不再年轻了,就来到城中村这种地方,靠著仅有的那点儿资本生活。”
    卡座里的空气凝固了一下。
    丁锋原本紧绷的脸色,缓和了下来。
    他在这个年轻人的眼里,看到了地下摇滚和民谣最珍贵的初衷,看见底层,感知痛苦。
    他嘆了口气,刚想伸手拍拍阿斌的肩膀,表示鼓励。
    旁边的梁澜忽然挑著眉凑过来,眼神狐疑地盯著阿斌:
    “细节了解得这么清楚……你去过啊?”
    阿斌的脸色腾的一下红了起来。
    “没……我就……在外面……看了看……”
    “噗——咳咳咳!”坐在旁边卡座的贝斯手没憋住,被冰水呛到,连连咳嗽。
    “挺好,善於观察是件好事。”陆让忍住没有展开这个话题,“明天晚上演这首,有问题吗?”
    “没问题!”阿斌如蒙大赦,拉著乐队成员落荒而逃。
    目送著楼梯口消失的背影,丁锋笑著摇了摇头,他发现这帮小孩其实也挺有意思的。
    隨即他便回过头来,目光灼灼地看著陆让:“那这首《鲜花》,他们不唱的话,给我唄!”
    梁澜白了丁锋一眼:“拉倒吧,你唱《食人花》还差不多,给你唱都不如给我唱。”
    “你唱你的二人转去!”
    陆让这段时间也发现了这个问题。
    重金属摇滚的母题永远离不开严肃与愤怒,失真的电吉他和重低音,对於初听这些音乐的人来说,是一种新鲜感。
    但在这个时代,更多的人追求的依然是悦耳、放鬆和情感上的宣泄。
    只是,丁锋也不会真的去唱《鲜花》,根本就不是一条路的。
    陆让拿起桌面上用来点单的平板,熟练地退出菜单,打开一个空白文档,在上面敲下几行字。
    “《鲜花》你就別唱了,但你可以试试这个。”
    丁锋拿起平板看了一眼,眼睛一下子亮了:“《杀死那个奉阳人》?”
    “杀死谁?!!”梁澜瞪大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