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飞龙

    1978,从装备栏开始渔猎东北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二章 飞龙
    冬天的大兴岭就像是一头张著血盆大口的白虎,是勇敢者和敬畏者的天堂,同时也是那些不自量力者的墓地。
    所有对大兴岭不敬的人,无一例外全都葬送在了大自然的怒火下。
    连著下了好几天的雪,山里积雪已经盖了有半尺深,
    人脚一踩进去,雪就直接没到脚踝,再提起,便会在原地留上一个深深的脚印,
    但这脚印很快便又会被新落下的雪覆盖,直到消失不见。
    此刻白色的画布上,两个黑色的小点显得尤为突出,正是李朝阳和他的父亲李正国。
    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在雪地里走著,李正国走在前,李朝阳走在后,
    两人的腰上还都繫著一根绳子,绳子的另一端繫著彼此,这是互为生命的依靠。
    李正国一边走著,一边还偶尔弯下腰,在雪地里想要摸索到猎物的线索。
    这个季节山里的许多猎物和人一样都猫冬,可供人捕猎的屈指可数,但也不是没有。
    李朝阳跟在父亲后面,每一脚都踩在父亲的脚印之中,以確保最少的体力消耗,
    同时还沿途用小刀在大树之上划拉著印记,这些都是冬天进山的小窍门,每一个步骤都必不可少。
    换做以往,他肯定走不了两步就会虚脱,不过因为有了装备栏加持,走了小十里地,他却连气都不带喘的,体力依旧十分充沛。
    同时他还在分心研究刚得到的装备栏。
    不过就在此时,前方李正国直起身子,拍掉手闷子上的雪,吐出大口雪白的雾气,神色有些落寞。
    “三儿,看来今天你第一次进山就要以空手收场了。”
    这茫茫大雪天,果然不好找猎物呀。
    踏雪无痕,这样的条件下想要找到猎物的踪跡简直难如登天,连李正国这样的老猎人都束手无策。
    李正国心里嘆了口气,出门前的雄心壮志,此刻已经被皑皑白雪所掩盖。
    李朝阳听到老父亲这么说才回过神来。
    不过刚回过神来,他便嗅到了丝丝不对劲的味道。
    “老爹,我看不一定。”
    李朝阳嗅了两下鼻子后抬手指著东北方向,自信地说道:“我的直觉告诉我往东北方向走肯定能有猎物,而且还不小呢。”
    “直觉?”
    李正国没好气地瞪了李朝阳一眼,他是真心想教会儿子打猎这门生计,所以说话的语气都不由得加重了些。
    “三儿,身为猎人,在山里只能靠我们自己的眼睛和经验、靠我们背上的枪和弓,直觉那东西只能让你喝西北风,让你冻死在雪地里。”
    “可是老爹,我真觉得东北方向能有猎物,不信您就跟我过去看看唄。”
    他一边说著一边耸动了一下鼻翼,再次確认了一下:“反正看一看又不吃亏。”
    他不是在说大话。
    因为有了狩猎直觉的加成,他现在能隱约从空气之中嗅到人原本鼻子闻不到的味道。
    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,就是他现在的鼻子堪比狗的鼻子,灵敏的很。
    刚刚在这里停下的时候,他便隱约从空气之中嗅到了一股烂番薯的臭味,大概就是养鸡的鸡笼子里面那种粪便混杂著泥土的味道。
    所以他几乎可以肯定,东北方向不远处应该有野鸡活动的痕跡。
    “行,那老子就陪你去东北方向转一圈,要是没有,以后无论老子说什么,你都记得听著就完了。”
    李正国打心底没相信他的直觉,反倒是想要借著这个机会想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。
    好让他明白猎人打猎不是靠直觉就能做到的。
    要是直觉有用,这几十年在山里学来的打猎经验岂不是白费了。
    李朝阳看到爹有些佝僂的身子,连忙上前挡在了他的身前,笑著道:“老爹,你走了这么久的前头也累了,让我来走前面踩雪吧。”
    “你不累?”李正国微微喘著粗气看向他。
    “以前都是爹你替我挡雪,现在儿子长大了,该由我站在前面了。”
    “老子还没老。”
    “嘿嘿……”
    眼看父亲抬起了手,李朝阳连忙一溜烟跑开了。
    不过他也不是瞎跑,而是寻著味道向著猎物靠近,越往东北方向走,那独属於野鸡的气味就越浓郁。
    李正国亦步亦趋地踩在李朝阳的脚印里,看他走路带风,而且几乎不带喘气的样子,心中莫名感到有些奇怪。
    “三儿,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一样,体力比我还充沛,怪了,实在是怪了。”
    李正国想不明白,就连他在这大雪山里走的久了也会累得喘粗气,而现在李朝阳这个读书人却不仅在雪地里飞奔,而且还做到面不改色。
    走了有三百米左右,李朝阳在一棵十几米高的松树下面停下了脚步,因为目標已经出现了。
    “咋了?”
    李朝阳没有回答父亲的话,而是竖起手指放在嘴前,然后挑眉朝前方示意了一下。
    李正国这才侧过身越过他,顺著他所指的方向看去,这不看不要紧,一看差点把李正国的下巴都惊掉了。
    李正国回过头有些惊疑不定的看了一眼李朝阳,他是真的觉得有些意外。
    还真给这小兔崽子歪打正著遇到了,难道说直觉是对的??
    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保护的原因,还真就给李朝阳在这冰天雪地中找到了猎物。
    而且还不止一个,而是三只。
    两只棕色带麻点,另一只眼瞼带红,头顶还有一小撮羽冠,体型也就比鸽子稍微大那么一点。
    这是山上难寻的野味东北人叫飞龙,其学名是花尾榛鸡,在古代是贡品很难得。
    古代有句谚语,天上龙肉,地下驴肉,这个龙肉便是指的飞龙肉。
    可想而知,这个飞龙究竟有多难得,就连古代皇家对此都念念不忘。
    这3只榛鸡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窝在一小撮灌木丛中,偶尔扭动一下脑袋,看起来就呆呆的。
    李朝阳看到可爱的榛鸡,眼睛都在发光了,下一秒他鼻尖好像闻到了榛鸡燉汤的香味。
    此时他心底有一股衝动,一股来自於人类最原始的狩猎本能。
    他头一回觉得发现猎物是这么让人兴奋的一件事。
    难怪前世这么多人酷爱钓鱼。
    这种感觉確实不是寻常人能够抵抗得了的。
    他紧盯著目標,头也不回地把手伸向身后的老爹,勾了勾手:
    “老爹……快……把枪给我。”
    李正国眼神闪烁。
    刚刚让这小子碰巧歪打正著了,我还不信他第一次摸枪就会用枪了。
    就算会用枪,我也不相信在百来米的距离他这新手能打得准。
    李正国有心想挫挫李朝阳的锐气,於是便默不作声地把身后的步枪递到了李朝阳的手中。
    按理说新人第一次进山都是观摩学习,不可能有机会开枪。
    但李正国本著教育李朝阳的想法,觉得无非是浪费一发子弹、多费一点时间,反正有他兜底,三只飞龙又飞不远。
    李朝阳接过枪,眼前便如他所想,又出现了先前接手木弓时同样的画面。
    民用级5.6mm步枪已装备!
    体力+20
    耐力+20
    射击精准度+30
    枪械精通+10
    狩猎直觉+5
    “果然和我想的一样,这热武器带来的属性就是比弓要高得多。”
    拿到枪之后,李朝阳顿时便感觉自己的眼神还有体力都增强了不少,手里的枪枝该如何使用也都无师自通。
    甚至於现在他能清晰地看到远方的飞龙身上细微的动作。
    这让他的信心大增。
    “三只全收有戏!”
    李朝阳二话不说便打开保险,拉栓上膛,子弹被推进枪管。
    他屏住呼吸,开始瞄准。
    当静下心来后,他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,白茫茫的世界里,只剩下了那三只窝在灌木丛中的飞龙。
    百米外的三头飞龙脑袋逐渐在他的眼中放大,就连羽毛纹路都清晰可见,下一秒,李朝阳没有半分犹豫地扣动了扳机。
    子弹从枪口疾射而出,听到动静的三只飞龙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,便被子弹射穿了头。
    另外两只中,一只受惊刚扇动翅膀准备起飞,便又被李朝阳立马补了一枪。
    剩下那只公的运气好些,趁李朝阳拉栓的功夫,它已经飞到了半空。
    李朝阳身后的李正国早已拉满弓,刚想用弓箭补上一发,但却见李朝阳立马调转了枪头,对准了那只飞龙。
    在他的弓箭还没射出去时,李朝阳却先开了枪。
    砰!
    一枪下去,飞到半空中的那只飞龙啪的一声掉进了雪里,砸出一个凹坑。
    猩红的血液很快便將积雪染红,三朵红色的梅花在雪地里盛开。
    李正国已经看呆了。
    望著李朝阳的背影,他只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    李朝阳从开枪到收枪,整个过程用了不到10秒钟。
    只是10秒钟过去,三只先前还生龙活虎的飞龙便已经没了生息。
    这手段、这枪法、这心態,那些老猎人在这里看到了,恐怕都会觉得李朝阳是个在山里混跡了几十年的老傢伙。
    “三儿啥时候这么尿性了!!这还是我那手无缚鸡之力的儿子吗!”
    打固定靶和打移动靶的难度不一样,而刚刚,李朝阳居然把还在空中飞行的飞龙打了下来。
    不止如此,还是在连开两枪,没有调整时间的情况下,立马又开出了第三枪。
    枪枪爆头,难度可想而知。
    李正国整个人都看麻了。
    “爸,还愣著干嘛?快点捡猎物,我感觉西南方向还有收穫,咱们捡完赶紧过去,再晚点天就该黑了。”
    “哦哦哦。”
    李正国呆呆地將手里的弓收了起来,然后和李朝阳一起將三只飞龙收到背篓里。
    直到3只猎物都扔进背篓后他都还是恍惚的。
    难道打猎靠直觉是对的?
    难道真有天赋这东西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