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在祀与戎
殖民时代: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:佚名
第17章 在祀与戎
重新修缮的匾额重新立在了门头之上,今个的日子还算晴朗,前几日下了几轮雨夹雪,让人又寒又湿。
若不是城外乡下的土地早就託付给了自家的侄子,要不然以牛山松的性格,早就急著上月刚收的麦子是否潮了。
咳嗽了几声,转头便跑到沿街的林家铺子,买了串鞭炮,毕竟这日子,总得越过越红火不是。
劈里啪啦的鞭炮声惊得路过的行人转过头,毕竟这个时候,不过年不过节的放鞭炮,多少有点毛病,更何况还是这种天。
【金山府有几门从准格尔弄来的火炮,为了维护这批火炮,专门设立了火器营,每月都有些火药流通到民间,做成鞭炮烟花过节用。】
“入城了,入城了----”
“好多鼠尾韃子。”
牛山松望著几个兴奋的沿街叫唤的年轻人,先是有些好笑的摇了摇脑袋,准备继续擦拭店里的新桌椅,只是刚拿起抹布,便好似想到了什么,一瞬间拔腿便跑,让店里还在忙活的突厥妻子有些奇怪,不知道今天丈夫又发了什么风,咋这有劲,平日里在厢房要是有这能耐,只怕这店里就多一个能干活使的小子了。
街面上,聚拢的人群越来越多,牛山松跌跌撞撞的从人群中挤了进来,刚衝到二排,便看见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幕。
灰色的骑士在天变后的阳光下,闪烁著灰褐色的光,腰间带鞘的弯刀连同身侧的箭囊与骑弓,在他的眼中是既凶煞又温暖。
他知道这是保护他,保护他那座小酒馆的力量,也是保护这里所有人,护卫整个金山府的力量。
“那是----”
看著衣衫襤褸,脑袋后面留著辫子的二十几个俘虏,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上过一次战场,但因为来的晚些,自然对清妖的记忆没有那么深刻,但平日里也多听了些说书所言的明朝故事,自然对这些蛮兽没有真切的印象,如今一看,果然是:
“金钱鼠尾!!”
“只怕要两个大钱才串的起。”
牛山松心里不断盘算著鼠尾的尺寸,眼神却一直在骑士的方向乱探,他在找,找一个熟悉的身影,直到:
“少郎君!!”
“是少郎君,是大郎----”
几个和李元亨熟悉的童年玩伴,沿著街道,一边呼喊,一边追赶著队伍的步伐。
李元亨拉住韁绳,胯下的“紫电”,甩动了几下黑色的鬃毛,鼻息不断冒著白烟。
“大郎可是忘了我等??”
为首的男人,摘下绒帽,露出斜插的发梢:
“当初在学堂,我在后排,大郎在我前头。”
“可是苏维年----”
“正是,没想到大郎还记得我,此次大郎大胜韃妖,正是大涨了我金山汉氏的威风----”
苏维年转身便介绍起了身侧的几人:
“这是宋西,马真余,桑由海,都是我等书院的同辈。”
“见过少郎君----”
几人抱拳致礼,李元亨隨即还礼:
“既然都是同辈,今日事繁,待日后可往府衙送上名帖,到时再会。”
望著李元亨离去的背影,几人互相看了几眼,都能够看出其中的喜悦。
“大郎这般恩待,莫不是真是那同学之情??”
胡武不解的驱马跟隨身侧,李元亨听后哑然失笑,摆了摆手:
“非是另眼相看,也不是什么同学情谊,为首那人我记得,当初在书院时,学习还算不错,虽然出身不入四族之列,失了先机,如今只怕位卑言浅,潜身海底,但此人有一点却是那些个绣花之辈,这辈子都比不上的。”
“啥??”
“土,他的裤腿上有泥,有秸秆的残渣,以当初他在书院的成绩,断然不会回乡务农,最小也是个乡官,今天早上刚刚下了雨雪,他便能够出现在田地里抢收秸秆,让乡里百姓保住了柴火,如此,难道不算人才??”
【金山府下辖有三乡,分为金穗乡,北乡,南乡,以方位地理命名,乡官中最大便是乡公,下面则是各种辅助行事的官吏。】
胡武还是有些不明白,这柴火和人才有啥关係,在军中,他只知道谁杀的最多,谁抢掠的最多,谁便是人才,这柴火如何能够搭上边。
“那其余几人呢??”
胡武又问。
“能够此刻还在街上的,咋的也比北面的那群腌臢强----”
李元亨立催胯下紫电,雪白的马蹄便快速地掠过前头的一排骑士,载著自家主人朝著府衙飞奔而去。
---------
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----”
“大郎,既然有了功勋,又即將娶妻,自当祭祖上表,以此告慰我李氏歷代先祖,乃至炎黄英灵----”
李延兴望著自家这个,已经大树渐成,羽翼逐渐丰满的儿子,要说心里没有嫉妒,那是不可能的,毕竟自己年轻的时候,还从没有做得这等功绩。
活民近四千余,几十万两的財物,乃至那些个官帽披掛,哪一样都是不得了的成就,偏偏被他儿子不过一月便完成了,说出去谁敢相信。
“大郎,祭祀过后,便要取表字,可想过要取哪样??”
二叔李延隆拍了拍肚皮:
“此事便交给汪夫子了,他作为书院祭酒,取个表字自然手到擒来。”
“可请太爷,不需汪师傅假手。”
李元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让李延兴和李延隆稍稍有些惊讶,但很快便让人去通报了。
不过半个时辰,几人还在商討祭祀大典如何举行的时候,便有下人跑入,见面便说:
“太爷说大郎表字当取伯宪。”
“伯宪----”
李延兴嘴里咀嚼著这两个字,脸色越发严肃,紧跟著转身看向一旁同样在咀嚼的李元亨,用从未有过的语气嘱咐:
“伯者长也,宪者法统纲纪也,太爷如此看重你,你可莫要把我李氏带到沟里去啊,万事当谨慎再谨慎,思索再思索----”
“切莫以一人而累全族全府----”
沉重的话砸在李元亨心头,连带著双脚都好似戴上了脚镣,只是很快他便反应过来,用同样严肃的表情回答:
“父亲放心,既取伯宪,自当为长,为百姓谋取法度,带来太平----”
“好了,过两日便是祭典,一年才那么一次,想那么多干嘛,要我说此次大郎打了胜仗,也让元贞和元水看看,学堂里是学不来家国大事的!!”
李延隆紧跟著打起哈哈,借著由头便想让李元亨去看看他那两个堂弟。
李元亨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,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,这么久没见,难免有些疏远,都是李家人,既然他都叫伯宪了,自然要照顾一下幼弟。
【李延隆二子,年龄都比李元亨与李元利小,目前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。】
----------
金山城外的一座山头上,此刻早已是旌旗招展,满目肃然。
甲著黑,刀向內,所有人都绑著黄布,酷似黄巾,却非黄巾。
“咚咚咚----”
鼓声响动三声而停,復而又起,周而復始,不见停歇之兆,似乐非乐,只是让人听后格外的沉重怀古。
祭台之上,李元亨,李元利,李元贞,乃至年纪最小,只有八岁的李元水,站在了最后头,在他们的前头则是父叔族老之辈,最前头的赫然是李老太爷。
只见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了以往赖以行路的龙头拐杖,老態龙钟却又如苍松一般站立祭头,在他的面前则是大鼎与三牲,此三牲非寻常三牲,寻常不过是猪羊牛等家禽,而在这祭坛上的三牲则是:
“熊,虎,麈。”
所谓麈便是驼鹿,由此可见何等奢靡,若不是一年也才一次,李氏便是坐拥整个金山府,也不敢如此大肆祭祀,实在是搞不起啊!!
望著桌上自己亲自擬定的祭文,李老太爷略微浑浊的眼神中,突然透露出明亮,转身喊道:
“大郎,你且代我来祭。”
譁然声未起遂半道而终,毕竟大郎如今確实今非昔比,“伯宪”二字早已確立一切,只怕日后这金山,大郎的权柄,怕是快要盖过其父叔了。
李元亨搀扶著將太爷送下,隨后独自一人走上了祭坛,只见他身著右衽,一身玄黑,头戴银冠,胸前的麒麟隨著山风徐徐作响,显得更加鲜活了。
李元亨立於祭坛前,望著前方的山脉,以及那下方的田野,乡村,乃至遥遥的金山城,猛吐出一口气,隨后拿起玄黄祭文,正声诵读:
“维崇禎一百一十二年,西陲守臣某,谨告於大汉金山国诸公之灵----”
“呜呼!自唐祚既衰,公等奋臂沙州,提三尺剑,廓清七郡,使汉家衣冠復见於河陇。今虽千载,英风未泯。”
“某陇西余裔,托足金山。结寨阿尔泰,与突厥诸部约为君臣,非慕其膻酪,实欲效公等羈縻诸蕃,为汉家存一脉於西域也。上月大破清军於乌伦古河,斩將夺旗,此正公等阴騭默相之果。”
“今准噶尔虽授某父宰桑之位,然某夜解佩刀,见“陇西李”三字,未尝不中夜起坐,西向流涕。某所守者,非土非民,乃天地间一点浩然正气。使汉冠不湮於流沙,史笔不断於万历,此某之志也。”
“公等英灵不远,伏惟尚饗!!”
“炎黄不绝,汉祚不终,祈恳上苍,维佑金山汉家,绵延不绝,子孙万代-----”
念著念著,李元亨的眼神逐渐犀利,他知道这次的祭文是为他准备的,祭奠也是属於他的祭奠:
“行礼而祭!!”
当二十个俘虏被送上祭坛时,长刀瞬间落下,血淋淋的首级被按照顺序摆放在了祭坛之上,总共二十,象徵著他李元亨的成长,从今以后,他既是李元亨,也是李伯宪。
第17章 在祀与戎
重新修缮的匾额重新立在了门头之上,今个的日子还算晴朗,前几日下了几轮雨夹雪,让人又寒又湿。
若不是城外乡下的土地早就託付给了自家的侄子,要不然以牛山松的性格,早就急著上月刚收的麦子是否潮了。
咳嗽了几声,转头便跑到沿街的林家铺子,买了串鞭炮,毕竟这日子,总得越过越红火不是。
劈里啪啦的鞭炮声惊得路过的行人转过头,毕竟这个时候,不过年不过节的放鞭炮,多少有点毛病,更何况还是这种天。
【金山府有几门从准格尔弄来的火炮,为了维护这批火炮,专门设立了火器营,每月都有些火药流通到民间,做成鞭炮烟花过节用。】
“入城了,入城了----”
“好多鼠尾韃子。”
牛山松望著几个兴奋的沿街叫唤的年轻人,先是有些好笑的摇了摇脑袋,准备继续擦拭店里的新桌椅,只是刚拿起抹布,便好似想到了什么,一瞬间拔腿便跑,让店里还在忙活的突厥妻子有些奇怪,不知道今天丈夫又发了什么风,咋这有劲,平日里在厢房要是有这能耐,只怕这店里就多一个能干活使的小子了。
街面上,聚拢的人群越来越多,牛山松跌跌撞撞的从人群中挤了进来,刚衝到二排,便看见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幕。
灰色的骑士在天变后的阳光下,闪烁著灰褐色的光,腰间带鞘的弯刀连同身侧的箭囊与骑弓,在他的眼中是既凶煞又温暖。
他知道这是保护他,保护他那座小酒馆的力量,也是保护这里所有人,护卫整个金山府的力量。
“那是----”
看著衣衫襤褸,脑袋后面留著辫子的二十几个俘虏,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上过一次战场,但因为来的晚些,自然对清妖的记忆没有那么深刻,但平日里也多听了些说书所言的明朝故事,自然对这些蛮兽没有真切的印象,如今一看,果然是:
“金钱鼠尾!!”
“只怕要两个大钱才串的起。”
牛山松心里不断盘算著鼠尾的尺寸,眼神却一直在骑士的方向乱探,他在找,找一个熟悉的身影,直到:
“少郎君!!”
“是少郎君,是大郎----”
几个和李元亨熟悉的童年玩伴,沿著街道,一边呼喊,一边追赶著队伍的步伐。
李元亨拉住韁绳,胯下的“紫电”,甩动了几下黑色的鬃毛,鼻息不断冒著白烟。
“大郎可是忘了我等??”
为首的男人,摘下绒帽,露出斜插的发梢:
“当初在学堂,我在后排,大郎在我前头。”
“可是苏维年----”
“正是,没想到大郎还记得我,此次大郎大胜韃妖,正是大涨了我金山汉氏的威风----”
苏维年转身便介绍起了身侧的几人:
“这是宋西,马真余,桑由海,都是我等书院的同辈。”
“见过少郎君----”
几人抱拳致礼,李元亨隨即还礼:
“既然都是同辈,今日事繁,待日后可往府衙送上名帖,到时再会。”
望著李元亨离去的背影,几人互相看了几眼,都能够看出其中的喜悦。
“大郎这般恩待,莫不是真是那同学之情??”
胡武不解的驱马跟隨身侧,李元亨听后哑然失笑,摆了摆手:
“非是另眼相看,也不是什么同学情谊,为首那人我记得,当初在书院时,学习还算不错,虽然出身不入四族之列,失了先机,如今只怕位卑言浅,潜身海底,但此人有一点却是那些个绣花之辈,这辈子都比不上的。”
“啥??”
“土,他的裤腿上有泥,有秸秆的残渣,以当初他在书院的成绩,断然不会回乡务农,最小也是个乡官,今天早上刚刚下了雨雪,他便能够出现在田地里抢收秸秆,让乡里百姓保住了柴火,如此,难道不算人才??”
【金山府下辖有三乡,分为金穗乡,北乡,南乡,以方位地理命名,乡官中最大便是乡公,下面则是各种辅助行事的官吏。】
胡武还是有些不明白,这柴火和人才有啥关係,在军中,他只知道谁杀的最多,谁抢掠的最多,谁便是人才,这柴火如何能够搭上边。
“那其余几人呢??”
胡武又问。
“能够此刻还在街上的,咋的也比北面的那群腌臢强----”
李元亨立催胯下紫电,雪白的马蹄便快速地掠过前头的一排骑士,载著自家主人朝著府衙飞奔而去。
---------
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----”
“大郎,既然有了功勋,又即將娶妻,自当祭祖上表,以此告慰我李氏歷代先祖,乃至炎黄英灵----”
李延兴望著自家这个,已经大树渐成,羽翼逐渐丰满的儿子,要说心里没有嫉妒,那是不可能的,毕竟自己年轻的时候,还从没有做得这等功绩。
活民近四千余,几十万两的財物,乃至那些个官帽披掛,哪一样都是不得了的成就,偏偏被他儿子不过一月便完成了,说出去谁敢相信。
“大郎,祭祀过后,便要取表字,可想过要取哪样??”
二叔李延隆拍了拍肚皮:
“此事便交给汪夫子了,他作为书院祭酒,取个表字自然手到擒来。”
“可请太爷,不需汪师傅假手。”
李元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让李延兴和李延隆稍稍有些惊讶,但很快便让人去通报了。
不过半个时辰,几人还在商討祭祀大典如何举行的时候,便有下人跑入,见面便说:
“太爷说大郎表字当取伯宪。”
“伯宪----”
李延兴嘴里咀嚼著这两个字,脸色越发严肃,紧跟著转身看向一旁同样在咀嚼的李元亨,用从未有过的语气嘱咐:
“伯者长也,宪者法统纲纪也,太爷如此看重你,你可莫要把我李氏带到沟里去啊,万事当谨慎再谨慎,思索再思索----”
“切莫以一人而累全族全府----”
沉重的话砸在李元亨心头,连带著双脚都好似戴上了脚镣,只是很快他便反应过来,用同样严肃的表情回答:
“父亲放心,既取伯宪,自当为长,为百姓谋取法度,带来太平----”
“好了,过两日便是祭典,一年才那么一次,想那么多干嘛,要我说此次大郎打了胜仗,也让元贞和元水看看,学堂里是学不来家国大事的!!”
李延隆紧跟著打起哈哈,借著由头便想让李元亨去看看他那两个堂弟。
李元亨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,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,这么久没见,难免有些疏远,都是李家人,既然他都叫伯宪了,自然要照顾一下幼弟。
【李延隆二子,年龄都比李元亨与李元利小,目前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。】
----------
金山城外的一座山头上,此刻早已是旌旗招展,满目肃然。
甲著黑,刀向內,所有人都绑著黄布,酷似黄巾,却非黄巾。
“咚咚咚----”
鼓声响动三声而停,復而又起,周而復始,不见停歇之兆,似乐非乐,只是让人听后格外的沉重怀古。
祭台之上,李元亨,李元利,李元贞,乃至年纪最小,只有八岁的李元水,站在了最后头,在他们的前头则是父叔族老之辈,最前头的赫然是李老太爷。
只见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了以往赖以行路的龙头拐杖,老態龙钟却又如苍松一般站立祭头,在他的面前则是大鼎与三牲,此三牲非寻常三牲,寻常不过是猪羊牛等家禽,而在这祭坛上的三牲则是:
“熊,虎,麈。”
所谓麈便是驼鹿,由此可见何等奢靡,若不是一年也才一次,李氏便是坐拥整个金山府,也不敢如此大肆祭祀,实在是搞不起啊!!
望著桌上自己亲自擬定的祭文,李老太爷略微浑浊的眼神中,突然透露出明亮,转身喊道:
“大郎,你且代我来祭。”
譁然声未起遂半道而终,毕竟大郎如今確实今非昔比,“伯宪”二字早已確立一切,只怕日后这金山,大郎的权柄,怕是快要盖过其父叔了。
李元亨搀扶著將太爷送下,隨后独自一人走上了祭坛,只见他身著右衽,一身玄黑,头戴银冠,胸前的麒麟隨著山风徐徐作响,显得更加鲜活了。
李元亨立於祭坛前,望著前方的山脉,以及那下方的田野,乡村,乃至遥遥的金山城,猛吐出一口气,隨后拿起玄黄祭文,正声诵读:
“维崇禎一百一十二年,西陲守臣某,谨告於大汉金山国诸公之灵----”
“呜呼!自唐祚既衰,公等奋臂沙州,提三尺剑,廓清七郡,使汉家衣冠復见於河陇。今虽千载,英风未泯。”
“某陇西余裔,托足金山。结寨阿尔泰,与突厥诸部约为君臣,非慕其膻酪,实欲效公等羈縻诸蕃,为汉家存一脉於西域也。上月大破清军於乌伦古河,斩將夺旗,此正公等阴騭默相之果。”
“今准噶尔虽授某父宰桑之位,然某夜解佩刀,见“陇西李”三字,未尝不中夜起坐,西向流涕。某所守者,非土非民,乃天地间一点浩然正气。使汉冠不湮於流沙,史笔不断於万历,此某之志也。”
“公等英灵不远,伏惟尚饗!!”
“炎黄不绝,汉祚不终,祈恳上苍,维佑金山汉家,绵延不绝,子孙万代-----”
念著念著,李元亨的眼神逐渐犀利,他知道这次的祭文是为他准备的,祭奠也是属於他的祭奠:
“行礼而祭!!”
当二十个俘虏被送上祭坛时,长刀瞬间落下,血淋淋的首级被按照顺序摆放在了祭坛之上,总共二十,象徵著他李元亨的成长,从今以后,他既是李元亨,也是李伯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