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五章 汉人之地,不容胡奴撒野

    祝彪千算万算,还是算错了一件事。
    长恆到陈留只有六十里,陈留到汴梁五十里,这段路况好的不得了,按他的原计划,今晚必定赶到。
    结果,东京百里之內,驰道不许跑马,连小跑都不行。
    能在路上策马疾驰的,除了红翎急递,就是紫袍大员的车马,还有无人敢惹的皇亲国戚,真衙內。
    呼嚕嚕~
    胯下炭头不停的打著响鼻,表达著它的不满。
    一来,它不喜走路,喜欢奔腾,二来,此刻它身上脸上全都灰扑扑的,一丝神俊的模样都没了。
    未曾想,炭头还是个爱美的小傢伙。
    它身上的泥污,是用麵粉混著泥雪细细揉上去了,干了之后很难清理,马相暴跌。
    这法子,还是前段时间燕青隨口教他的。
    炭头是纯血的契丹军马,虽不算宝马,却多少也有些显眼,京城爱马同时更爱惹事的公子哥太多。
    祝彪想稳一手。
    俯下身子,朝炭头的大嘴里塞了块饢饼,勉强安抚住它,祝彪长长的嘆了口气。
    越靠近东京,他心里越焦灼。
    算算日子,距离大军草料场被烧,已过去十余日,
    陆谦,富安被杀,还有林冲失踪的消息,高俅肯定早已收到,想必高衙內也知道了。
    却不知林娘子处境如何?
    其实,哪怕她已自縊身陨,祝彪也有法子收了林冲的心,无非就是宰了高衙內,替他报仇雪恨。
    但祝彪真心不想她出事,林娘子是贞洁烈女,林教头也是个可怜人,他们值得更完满的结局。
    想救出林娘子,有两大关卡。
    第一是出城,这一关,祝彪早已想好对策,如今身边多了敢打敢杀的庞秋棠,更多了几分胜算。
    第二则是高衙內,不弄死这廝,便是林娘子出了城,庞秋棠也很难出去,而且,极有可能还会被衔尾追杀。
    但是,祝彪对这鸟廝一无所知,林冲也是一知半解,甚至连他的住处在哪都不知道。
    没有情报,这才是最麻烦的。
    “三哥,咱们今晚住陈留?还是连夜赶路?”
    路过陈留界碑,眼看已过午时,离陈留竟还剩三十里,庞秋棠试探著问道。
    事实证明,羞耻这玩意跟那啥膜差不多。
    只要突破了第一次,以后就顺当多了,反正此刻,她这声三哥已叫的十分顺口。
    祝彪收敛思绪,从怀里摸出两根羊肉乾,自己叼了一根,递给庞秋棠一根。
    “贪黑再赶赶,到陈桥镇再歇息,爭取明日午时前进城。”
    她看出祝彪心绪不寧,有些笨拙的宽慰道。
    “三哥,你別太忧心,林家嫂子是好人,必定不会有事的。”
    呵~杀人放火金腰带,修桥补路无尸骸,祝彪从不信好人有好报这种傻话。
    “但愿吧。”
    但是此刻,他寧愿相信这虚无縹緲的因果之说。
    “呼嚕嚕~”
    炭头忽然用力打了个响鼻,马头还便路边扭了两下。
    祝彪朝它扭头的方向看去,只见行道林的间隙中支了个小摊。
    草棚下,摆了几张矮桌,炉火上,一个大陶罐正冒出滚滚热浪,里面翻腾著枣红色的茶叶蛋。
    拉下面巾,一股混杂著茶味的酱香直钻鼻孔。
    庞秋棠忍不住抽了抽鼻子,她没说话,只是一双星眸却满是祈盼的望向祝彪,更胜千言万语。
    “饿了?”
    祝彪只觉无奈又好笑。
    “不饿,只,只是想吃些热食。”
    庞秋棠喏喏道。
    赶路的两个时辰里,她们在马上吃了饢饼,肉乾,確实不饿,但身上冷嗖嗖的,对热食十分渴望。
    此时,炭头又打了个响鼻催促起来,祝彪认输似的嘆了口气,翻身下马。
    “也罢,那便歇歇脚。”
    茶摊是两口子操持的,灶前,还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帮忙烧火。
    除了茶蛋,还能煮汤饼,餛飩,不过都是素的,肉食太贵,他们卖不起,也没人来这野摊吃。
    餛飩是豆腐藕块菘菜馅的,整治的相当乾净,倒是別有一番鲜味,祝彪三两口便吃了大半碗。
    “店家,你这餛飩不错,再煮两碗。”
    “谢大爷夸,马上就好。”
    听到夸讚,一家人全笑了,男人佝僂的腰身仿佛都直了几分,高声应道。
    “三哥,你不吃茶蛋吗?”
    片刻,庞秋棠已吃了两个蛋,连粘在手指上的酱汁都舔乾净了,面前的餛飩还一口未动。
    祝彪一口乾掉碗里剩下的餛飩,將她那碗端了过来。
    “你可知煮蛋的茶,从何而来?”
    “自是买的。”
    “呵。”
    祝彪勾唇,搅了搅餛飩,舀起一颗。
    “买是买的,不过买的却是茶沫和茶渣,茶沫倒没甚,只是这茶渣,却是別人喝剩的。”
    “噗!”
    庞秋棠刚吃进嘴里的第三颗茶蛋,瞬间喷出,正欢快嚼著茶蛋皮的炭头,也是马嘴一滯。
    小插曲过后,庞秋棠再没碰过茶蛋一下,甚至心里还暗暗发誓,这辈子都不吃了。
    即將吃完时,迎面来了两个风尘僕僕的牵马汉子。
    “两碗饮饼,两碗餛飩,再捡四个蛋,记得挑大个的。”
    说话的汉子口音有些奇怪,祝彪放下碗,扫了他们一眼。
    一高一矮,一胖一瘦,瘦子没啥特別,那胖大汉子却满是黄髮,高鼻,深目,眸孔也是焦黄色的。
    西域胡人?还是欧罗巴人?
    许是惯常被人注目,“黄毛”並未在意祝彪的目光,反而饶有兴致的打量著炭头。
    他的眼神很怪,怎么说呢,滑腻,没错,就是滑腻。
    一路从炭头的耳朵,到脖子,腰脊,肚腹,滑溜到大腿,尾巴,最后吧唧一下落在马蹄上。
    “小白脸,你这马不错,卖给我吧?”
    祝彪脸色一沉,没答话,只用看傻子的眼神斜著他。
    庞秋棠却抱起膀子,露出看好戏的表情,眼神还有点怜悯。
    她真心佩服这个黄毛怪,竟敢平白招惹三哥,时迁那鸟贼也算有点真本事,估计此刻血还没止呢。
    “我出二十贯!”
    那黄毛怪报出一个近乎荒诞的价码,隨即便朝炭头走来,伸手要去摸它,嘴里嘖嘖有声道。
    “契丹马~”
    嘭!
    就在他的手即將碰到马头,还不等祝彪出手,炭头便猛地抬起一只前蹄,踹在他肚子上。
    “哎呦!”
    猝不及防,黄毛怪飞出近两丈,四仰八叉的仰在地上。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
    庞秋棠看热闹不怕事大,当即拍手叫好,都忘了装哑巴了。
    “炭头好踢!”
    “唏律律~”
    炭头被夸的很受用,傲娇的扬了扬马头。
    “直你娘!哪来的狗崽子,竟敢纵马伤人~”
    黄毛怪还未及起身,那矮瘦汉子便从腰间掣出一把牛角尖刀,似要衝上来耍狠。
    不过当他对上祝彪那双淡漠到渗人的双眸,大脑却陡然空了一拍,身形一僵。
    矮瘦汉子虽本事不济,却也行走江湖多年,却也练出了几分眼力。
    这是什么眼神?分明是看死人的眼神!
    他没看错,祝彪一路走来,手里已攒下十余条人命,算得上杀人如麻,已渐渐凝出一丝煞气了。
    “你叫甚?哪里人?”
    此时,那黄毛怪捂著肚子,吃力的爬了起来,指著祝彪问道。
    祝彪缓缓起身,抖了抖衣袍。
    “某姓秦,单名一个迭字,家住乾元山,金光洞。”
    “好!秦迭,我记住~”
    那黄毛怪的狠话戛然而止。
    他脑子不算太笨,此刻已反应过来了,祝彪在耍他,谁他娘住洞里?还有秦迭,不就是亲爹吗?
    “欺人太甚!”
    他气的脸颊殷红,额头青筋暴出,猛地抽出一柄弯刀,便朝祝彪衝来。
    咻!
    才冲了两三步,戾啸骤然炸响,他只觉头顶一凉,皮帽已被一箭射飞,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黄毛。
    庞秋棠正欲搭箭,祝彪轻轻按住她的肩膀,剑眉轻挑,冷叱一声。
    “滚!汉人之地,容不得你这胡奴撒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