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飞鸟如林,游鱼入海

    驛馆二楼,东侧拐角,一间二进的客房里。
    庞机宜不紧不慢的拎起泥炉上煮沸的茶壶,欠身给祝彪倒了杯茶。
    “多谢。”
    祝彪双手接过。
    “呵,祝团练如此年少,便得慕容相公青眼,必有过人之处,却不知深夜寻某,有何差遣?”
    他自己也呷了口茶,笑道。
    “不敢!”
    祝彪抱拳。
    “庞机宜公务繁忙,祝某本不该叨扰,只因景县封城,在下怕误了慕容相公差遣。”
    “哦?却不知,慕容相公是何差遣?”
    祝彪露出犹豫之色,许久才猛地一咬牙:
    “不瞒庞机宜,祝某明面的差遣是买马,实则要去东京,为慕容贵妃筹办生辰贺礼!”
    “不想祝团练竟担此重任?”
    庞机宜看似镇定,实则手中的茶水已溅洒出来,湿了衣袖,他却浑然不觉。
    “正是!有慕容相公亲笔书信在此!”
    祝彪赌气似的將手伸进怀里,作势要掏。
    “別,別!”
    庞机宜慌了,猛地起身,一把按住他,连茶杯都翻了。
    “祝团练,庞某信你。”
    祝彪怀里真有信,他刚才胡乱写的,路唇不对马嘴,漏洞百出。
    他在赌,赌就算他真掏出来,庞机宜这个芝麻绿豆的小官,也没胆子看外戚与贵妃的私信。
    別说他,就算那丟印的卢副使,嘿,这种老官油子更不会,也不敢看!
    “庞机宜,因连日大雪,祝某已误了时日,明日必须出城,不然,人头不保!”
    说话间,祝彪趁势一把扣住他的手臂。
    他的手像铁箍似的,庞机宜连抽几次都能没抽出来,又疼又惊,鬢角都冒汗了。
    “祝团练,你,你鬆开某,有话好说。”
    “是啦!”
    一听这话,祝彪好似想到了什么,突兀的鬆开手,庞机宜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    他抬头欲叱,却见祝彪仿若著魔似的,眼神发呆,喃喃囈语道。
    “贵妃娘娘气量宽宏,一向好说话,想来不会怪罪我,更不会牵连他人。”
    庞机宜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。
    数十息后,他忙不迭的推门而出,仿佛身后有狗撵他似的。
    呼~
    祝彪长出一口浊气,跌坐在椅子上,扯了扯领口,端起早已冷透的茶水,一饮而尽。
    “真他娘累人啊!”
    一炷香后,祝彪缓缓走出驛馆,身后,庞机宜亦步亦趋的送著。
    “祝团练慢去。”
    “有劳庞机宜。”
    此时,祝彪怀里,多了份卢副使亲自签发的出城令,別说白天,晚上都能出城。
    跟他预想的一样,这个消息递上去,那位副使大人根本没有求证真偽,痛快放行。
    毕竟,他丟印可是演戏,经不起推敲,这个节骨眼,没必要得罪其他权贵。
    哪怕是假的,他也不想多生是非。
    “收好行囊,明日,天亮便出城。”
    回到客店,祝彪只强撑著嘱咐一句,便合衣倒在床上,与其说睡,晕倒更確切些
    另外一边,驛馆北厢正房。
    一个相貌清矍,身著朱红官袍,外披狐裘大氅的老者,正盘坐灯下,翻看著沧州都指挥使司兵籍名册。
    正是河北东路安抚副使,卢廷济。
    门外传来一阵脚步,他合上名册抬起头,庞机宜快步走入,躬身一鞠,开口道:
    “相公,某已查过了,那祝彪昨日酉时入城,今早因风寒撅了过去,刚醒便来寻我了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卢廷济不置可否的点点头。
    旁机宜忽然上前两步,压低声音道:
    “相公,他那团练身份或是真的,不过给贵妃娘娘筹备生辰纲这说辞~~”
    庞机宜不傻,事后思来想去,总觉得自己被祝彪唬了。
    他为人睚眥必报,以往在老家又囂张惯了,想起方才的失態,胸都要气炸了。
    “呵~”
    卢廷济摆手打断他。
    “庞吉,真假与否,与我何干?与人方便,便是与己方便。”
    “是,相公,某明白了。”
    庞机宜躬身应道,语气恭顺,只是低垂的脸已扭曲的不成样子,手指也死死抠进掌心。
    “不,你不明白。”
    卢廷济曲起手指,敲了敲面前的花名册,略略提高了音量。
    “庞吉,记住,这里不是你那歙县老家,给某夹起尾巴来,此事到此为止,休要节外生枝。”
    “是,是。”
    庞机宜浑身一抖,悻悻退去。
    卢廷济从袖中抽出一张皱褶的纸条,上面密密匝匝的写著蝇头小字:
    草料场系有人纵火,看守林衝下落不明,其与俅有隙,火场附近三尸,亦与俅有旧。
    又看了一遍,他將纸条团起,扔进火盆。
    “国贼~”
    翌日,策马出了景县城,依旧病懨懨的祝彪,忽有种飞鸟如林,游鱼入海的畅快感,鼻子都通气了。
    庞机宜不足为虑,但那个未曾照面的卢副使,他却隱隱有些犯怵。
    別看他只是五品官,但只要向上一步,便是安抚使,主管一路军事的封疆大吏,再往上,就是枢密使了。
    这种高官往往都深不可测,而且行事易出人意表。
    万一他来了兴致,只需略略出手,比如派兵护送,自己瞬间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,毫无反抗之力。
    这种无法决定命运的失控感,让他抓狂!
    清河县离景县只有七十余里,地势平坦,大路宽敞,沿途也没再遇见拦路的强人。
    没山,没水,就没贼。
    天色刚刚擦黑,祝彪他们一行便已入了城。
    “二哥,到你老家了,可有相熟的客店,酒肆,小娘?”
    施郎中的药很灵,此时祝彪已缓过六七分,都有精神头调侃武鬆了。
    这还是在酷冷中赶了一天路,若安稳歇著,怕是已好利落了,是个人才,日后,必须拿下。
    “呜,呜,啊巴~”
    武松此刻头脸捂得严严实实,哑巴精附体似的,双手胡乱比划,眼神出奇的慌乱。
    回家,没他想像中的激动,痛哭,只有无尽的惶恐,甚至,连他家附近的街巷都不敢靠近。
    “不闹了。”
    祝彪翻身下马,把韁绳递给祝三,指了指路对面,一家气派的二层酒肆。
    “祝三,你和二哥就近找家客店,然后来这家店点桌酒菜,祝五,跟我走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刚要转身,武松猛的跳下马,一把攥住他,力可伏虎的大手,此刻却抖如筛糠。
    “安心,二哥,万事有我。”
    祝彪拍了拍他的手背,武松一句话没说,只红著眼,重重点了点头。
    武松是“城里人”,家住清河南城米市坊,顾名思义,这条街上有三家粮铺,他家紧挨其中的李记粮铺。
    一处齐整的独门独院,一株大枣树,几根枝杈探出院墙。
    看得出来,武松原来的家境不错,起码温饱以上,否则,也养不出他这等嗜酒的壮汉。
    都说武大矮矬穷,这是扯淡,矮矬或是真的,但他肯定不穷。
    试想他若真穷,那潘金莲必定面黄肌瘦,衣衫破旧,又怎能让见惯春色的西门大官人一见倾心?
    天生丽质?呸!美人都是养出来的。
    “嘖,也不知那武大此时还在不在家,还有传说中的潘金莲,究竟何等风情?”
    站在门口,祝彪难得踌躇了。
    武大若在家,就產生变数了,很难再勾走武松,故土难离嘛,若已娶了潘金莲,那就更麻烦了。
    祝彪可不想把这狐狸精带去祝家,他俩个哥哥,都是好色之辈,也没啥自制力。
    吱嘎~
    小院的院门突然被人从里边推开,一个妇人走了出来。
    大概三十几岁,五官寻常,颧高嘴薄,穿著一身酱色绢面襦裙,臂弯挎著柳筐。
    “年龄对不上,模样也对不上,不是潘金莲。”
    电光石火间,祝彪已將她从上到下的扫了一遍。
    “你,你们找谁?”
    突然见到两个高大汉子杵在自己门前,妇人也被嚇了一跳。
    “阿嫂莫怕,你家男人可是姓武?”
    祝五见少庄主不吭声,自告奋勇在的上前一步,学著祝彪的做派,团团手,夹著嗓子问道。
    妇人拍了拍胸脯:
    “找武大?他走了,这院子如今是我家的。”
    “走去哪了?”祝五赶忙追问。
    此时,院里响起一阵脚步声,动静很沉,是个男人,还挺壮。
    妇人顿时直起腰,挑眉瞪了祝五一眼,语气扬起:
    “你是哪来的鸟人?老娘凭啥告诉你?”
    “嗯?”
    祝五愣住了,手还团著,眼却棱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