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9章 骑士不死於背叛
第209章 骑士不死於背叛
与此同时,史鐸克渥斯堡。
灰色的石墙爬满了常春藤,像一道道皱纹。
这座城堡有上千年的歷史,从伊耿征服七大王国到劳勃·拜拉席恩的起义,然后又经歷了五王之战,史鐸克渥斯家族的血脉在这片土地上延续了一代又一代,从未断绝。
奥斯佛利·凯特布莱克穿过走廊,靴子踩在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不得不说,虽然凯特布莱克三兄弟的剑术都不怎么样,但他们的外貌基因还是非常不错的,此时的奥斯佛利领口开,露出一片精瘦的胸膛,头髮梳理得一丝不苟,整个人看起来简直英俊瀟洒极了。
当然,如果没穿著那条从太后寢宫裹出来的“新式披风”,就更完美了。
只是他目前还顾不上换衣服。
提利昂·兰尼斯特被误抓的消息搞得他坐立不安,连遵照太后的吩咐去通知泰伯特赫斯班都没来得及。
他得儘快处理这件事,越快越好。
“~~~和奥斯佛利在一扇门前停下,深吸一口气,推门而入。
房间里烛光摇曳,薰香的味道扑面而来,一个女人正坐在梳妆檯前,对著镜子整理头髮。
她穿著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裙,勉强遮住关键部位。
从背后看,身段还不错。
但如果看正面...
奥斯佛利默默移开视线。
他见过很多女人,但法丽丝的长相,即使在这个见多识广的凯特布莱克眼里,也算得上是一种........挑战。
那张脸长得太像一条鱼了。
五官挤在一起,嘴唇薄得几乎没有,眼睛小得像两颗绿豆,偏偏还涂著鲜红的唇膏和厚重的脂粉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————怎么说呢,一个被小孩恶作剧涂鸦过的鸡蛋。
但奥斯佛利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样。
因为法丽丝有用。
史鐸克渥斯堡是他们的中转站,抓来的孩子先关在这里,等人凑够一批再从秘密通道运出城,卖给狭海对岸的奴隶贩子。
这条財路,离不开法丽丝。
门虚掩著。
昏黄的烛光从门缝里透出来,夹杂著脂粉的甜腻气息。
奥斯佛利推开门。
房间里,法丽丝正坐在梳妆檯前对著一面铜镜整理头髮。
听到开门声她先是一惊猛地回头,看到是奥斯佛利,那张鱼脸上立刻绽开笑容。
“奥斯佛利!”
她站起来手搂住他的脖子,嘴唇凑上来就要亲吻对方。
然而奥斯佛利却是偏了偏头躲过那一吻,同时不著痕跡地把她的手从自己脖子上拿下来。
“现在不是时候,夫人。”
闻言,法丽丝的笑容僵了一瞬,但很快又恢復了黏腻。
“发生甚么事了?你不是说今晚不过来吗?”
“提利昂·兰尼斯特。”
奥斯佛利一字一顿地认真道:“手下那帮蠢货今晚在跳蚤窝抓人的时候,把他当成孩子绑来了。”
此话一出,法丽丝愣住了。
“提利昂·兰尼斯特?那个侏儒?”
“就是他。”
“现在人呢?”
“关在地窖里,和那些孩子在一起。”
见奥斯佛利不似说笑,法丽丝先是沉默了几秒,鱼脸上露出一个格外诡异的笑容。
“有什么麻烦的?”
她不屑地撇了撇嘴:“让人把那傢伙杀了沉进黑水河不就行了?”
然而奥斯佛利却並未赞同,而是皱起眉头:“杀一个兰尼斯特,你疯了!”
“反正没人知道。”
法丽丝耸耸肩:“等首相发现儿子失踪,早就不知道是多少天以后的事了,到时候恐怕连尸体都被黑水河里的鱼群分食乾净。”
“只是可惜,让瑟曦·兰尼斯特那个臭婊子得偿所愿。”
说著,法丽丝嘆了口气,似乎对自己绑了瑟曦一个大忙感到有些惋惜。
不过奥斯佛利却再度摇头。
“不行。”
“那个侏儒现在是金袍子的重点关注对象,每天都要去金袍子总部报到,如果他不去,立刻就会有人发现不对劲。”
“而且......那傢伙是在跳蚤窝被抓的,你应该很清楚那里是谁的领地。”
听到这,法丽丝的笑容顿时一僵。
她有勇气和太后当眾对著干,却无法忽视柯里昂的势力。
毕竟史鐸克渥斯家族在王领传承千年,不论是太后还是首相,要对她兴师问罪都需要十足的证据,而黑手党.....
黑手党杀人可不需要任何证据,只需要一个名字就行了。
这样想著,她那双刻薄的眼睛转了几圈,突然又亮了起来,声音显得尖锐:“那.....那就把这件事情嫁祸给巴尔曼!”
此话一出,奥斯佛利心头一喜。
嫁祸给巴尔曼?
他没有先去地窖而是来到这里,本就打著这么个算盘,只不过没好意思直接说出口,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自己提出来了!
不过奥斯佛利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样,只是微微皱眉。
“
..你丈夫?”
“对。”
法丽丝高昂著头理所应当道:“他是跳蚤窝辖区的负责人,侏儒在他的负责的辖区上失踪,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他。”
“那傢伙一直对我言听计从,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信,到时候只要隨便编个什么藉口,他一定会替我顶罪的!”
听她这样说,奥斯佛利再度装作为难的样子:“可他毕竟是你丈夫,这样会不会不太好?”
“丈夫?”
法丽丝不屑地嗤笑一声:“年轻的时候要不是看他长得英俊,我才不会求著母亲花了那么多金龙的嫁妆去拜奇家族提出婚约,现在那傢伙又老又丑又胖,头髮都快禿光了!”
“你知不知道,每次跟他睡完之后我都会去圣堂,祈祷那傢伙快点死!”
“如果不是因为那笔生意需要迷惑他,我才不会...
“”
法丽丝咬牙切齿地说著,然后伸出手,痴迷地抚摸奥斯佛利的胸膛。
“你年轻英俊,跳蚤窝小队长的位置本该是你的!”
“等巴尔曼一死我们就结婚,到时候我的家族、我的城堡都是你的!”
感受著法丽丝的手在自己胸膛不断游走,一路向下,奥斯佛利胃里一阵翻涌,但他脸上依然保持著温柔的笑容,低下头亲吻了对方的额头。
“好主意,我现在就去解决那个侏儒!”
但显然,法丽丝並不满足於此,她想要的更多:“所以......事情已经解决了,爵士。”
她一把抓住奥斯佛利的衣领,將其往自己面前扯了过来,眼里满是情慾:“时间还早呢,把那个该死的侏儒先放一边去。”
“喔.....你这件真丝披风可真够性感。”
听法丽丝在耳边囈语,奥斯佛利喉咙一阵堵塞感,仿佛吃了苍蝇那么噁心。
只他也很清楚,如果今晚不给对方一些甜头尝尝恐怕事情也没那么容易。
就在两人即將进一步的时候。
砰!!!
巨大的声响震得烛光一阵摇曳,法丽丝尖叫一声,猛地回头。
两人望去,只见门口站著一个气喘吁吁的人。
巴尔曼·拜奇!
他的头髮凌乱,脸上泛著不正常的红晕,浑身散发著浓烈的酒气,但那双曾经迷倒了君临无数贵族少女的眼睛里,此时布满血丝!
“你....你今晚不是应该在醃肉街.......”法丽丝一时有些失语,竟脱口而出。
然而巴尔曼却没有任何回答的意思,只是直勾勾地盯著他们紧紧贴在一起的身体。
见状,奥斯佛利连忙了法丽丝解释道:“这.....这是个误会,爵士......我如果说我只是来送点水果给法丽丝夫人品尝,你信吗?”
“你觉得呢?”
隨著巴尔曼出口,气氛变得有些尷尬。
“法丽丝。”紧接著,巴尔曼看向自己的妻子,话语间仍旧带著未清醒的浓重酒意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。
“收买威利斯,拐卖孩童,我原以为这是我今晚能听到的最坏的消息。
此话一出,法丽丝的眼睛顿时瞪得更大。
“你.....你怎么知道....
,“二十三年了,法丽丝。”
没等妻子说完,巴尔曼便再度打断了她:“二十三年前,你母亲坦妲夫人带著三千金龙踏入了我父亲的城堡,要求我成为你的丈夫。”
闻言,法丽丝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对方为什么会提起以前的事情。
然而巴尔曼却只是踏入房间,摇摇晃晃地一步一步逼近,继续讲述著。
“父亲告诉我,我是次子,没有继承权,没有领地,也没有骑士愿意效忠於我,能娶到史鐸克渥斯的长女是我的幸运,否则就要请求国王让我去当御林铁卫。”
“刚开始的时候我很不满,总是埋怨父亲和自己的出身。”
“但后来,我也逐渐认清了现实,所以开始忍受你和你母亲的刻薄,身边所有人都对我冷嘲热讽。”
“我告诉自己,这就是婚姻,这就是生活..
“,他的声音显得有些苦涩,但那张略显滑稽的胖脸此时却显得让人有些害怕。
没错,二十年前,他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。
金髮飘扬身材挺拔,穿上银光闪闪的盔甲往那儿一站,整个君临的女人都会尖叫。
但他也很清楚,父亲要他娶的不是一个妻子,而是史鐸克渥斯的姓氏还有......那三千金龙。
隨著时间推移,人到中年一事无成的巴尔曼也逐渐开始认命,有时候他甚至觉得,就这么一直过下去也不是不行。
可事与愿违,他和法丽丝之间存在著更大的矛盾。
他们没有孩子。
是的,二十三年的婚姻没有孩子。
也不知道是谁的问题,不过巴尔曼从来不提这件事。
直到前些日子,法丽丝说要收养一个旁支的孩子时,巴尔曼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。
哪怕他知道,法丽丝收养孩子不是因为她真的想要孩子,而是她想断了那个叫波隆的僱佣骑士继承史鐸克渥斯堡的希望。
但巴尔曼仍旧同意了。
因为他知道收养一个孩子把他养大,让他继承这座城堡,也许是他们夫妻最好的选择,而自己也可以一心奔赴金袍子事业。
五十岁,正是打拼的年纪,说不定等到六干岁的时候,他巴尔曼·拜奇也能成为都城守备队司令官呢?
可现在呢?
拐卖儿童。
他的妻子,法丽丝·史鐸克渥斯,伯爵夫人的长女,史鐸克渥斯堡未来的女主人,居然在背地里干这种勾当!
不仅如此...
“我想帮你的,法丽丝,哪怕你跟一百个骑士偷情我也不在乎,因为我年轻的时候也的確是个混蛋。”
巴尔曼右手紧握剑柄,一步一步逼近奥斯佛利怒视著对方:“但......你们怎么敢妄图將所有的一切罪孽强加於我!”
“我可是你的丈夫啊!!!!”
隨著一声怒吼,法丽丝脸色煞白不由得后退了一步。
但看到巴尔曼晃晃悠悠,似乎连路都快走不动的样子,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色。
“够了!”
她色厉內荏地尖叫:“你以为你是谁?”
似乎没想到妻子会是这样的反应,原本补补紧逼奥斯佛利的巴尔曼惊疑不定地看向她。
然而法丽丝却满不在乎地站在奥斯佛利身边,双手抱胸,下巴扬得高高的。
“二十三年前,你確实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。”
“可现在呢?”
说著,她上下打量巴尔曼,嘴角浮起嘲讽笑容:“看看你自己吧,肥猪!我打赌你现在撒尿的时候都看不见自己那玩意了!”
“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我,你以为凭你的本事能重新回到金袍子任职?”
“而奥斯佛利爵士..
”
见巴尔曼脸色越来越难看,法丽丝甚至囂张地挽住奥斯佛利的胳膊:“他年轻又英俊,在黑水河之战中立下大功被封为骑士。”
“而且......他能给我你给不了的东西。”
闻言,奥斯佛利稍稍挺直了腰板。
虽然刚才心里还在发虚,但法丽丝的话让他找回了一点自信。
没错。
他年轻,英俊,武艺高强。
而对面那个,只是个又老又丑又胖的废物。
怕什么?
“所以。”
法丽丝衝著巴尔曼挥了挥手,仿佛在打发一个僕人:“你自己滚出去,该干什么干什么,今天的事情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,你还能继续当你的金袍子!”
“否则,我就去柯里昂大人面前请求他革除你的职务,蠢货!”
见法丽丝如此强势,奥斯佛利也適时地站了出来,挺起胸膛:“巴尔曼爵士。”
他声音里带著一丝居高临下的怜悯:“请出去吧,这是法丽丝夫人的命令,別逼我动手。”
说著,奥斯佛利拔出配剑,剑身在烛光下泛著寒光。
巴尔曼看著那柄剑,一言不发,只是侧过脑袋瞟了一眼自己的妻子。
只见法丽丝脸上带著得意无比的笑,仿佛已经看到了他的结局。
见状,巴尔曼低下头沉默了很久。
奥斯佛利开始不耐烦了。“喂!你到底..
“”
被他这么一催,巴尔曼抬起头。
月光从窗外照进来,落在那张发福鬆弛,满是皱纹的脸上,但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却似乎一瞬间没了酒气,变得无比犀利。
其中蕴含的杀意,让奥斯佛利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。
“动手吧,爵士。”
“让我们像两个真正的骑士一样,为了某个女人,开始这场毫无荣誉可言的决斗。”
巴尔曼说著,同样拔出剑刃。
烛光下,儘管老骑士握剑的姿势十分彆扭,但剑身却纹丝不动。
这气势让奥斯佛利感到些许心虚,但看到巴尔曼那一身至少一百五十磅往上的肥肉,又紧紧握住剑柄。
干!
怕什么,老子快比他年轻三十岁了,难道连这么个终日只知道喝酒的老傢伙都打不过吗?
这么想著,奥斯佛利咬紧牙关,提著剑刃便冲向巴尔曼。
即使他很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的剑术並算不得多么优秀,但对手年老体衰又满身酒气,至少......应该......肯定能贏!
然后...
他满怀信心的一剑便被巴尔曼直接侧身躲过,同时伸出右手,握住了奥斯佛利握剑的手腕。
轻轻一扭。
咔嚓!
骨头断裂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刺耳。
奥斯佛利惨叫一声,手里的剑脱手,当哪一声落在地上。
他还没来得及反应,就看到那只手又动了。
剑光一闪。
奥斯佛利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,脸上的表情永远凝固在这一刻。
鲜血喷涌而出,溅在巴尔曼身上,崭新的深蓝色天鹅绒外套沾满了猩红血跡,几缕金黄髮丝微微垂下。
“爵士,你的剑术一塌糊涂。”
隨著巴尔曼话音落下,法丽丝站在原地如遭雷劈。
她亲眼看著奥斯佛利的尸体滑倒在地,脖子上的伤口还在往外冒血,俊美的脸此刻扭曲得不成人形。
然而月光下,巴尔曼站在那里握著剑,金色的头髮上沾染些许血液。
透过低垂的髮丝,她似乎能够看到对方碧绿的眼睛,在脑海中与二十多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俊朗骑士渐渐重合。
那年夏天阳光灿烂,巴尔曼骑著白马穿过君临的大街小巷,金髮飘扬,银甲闪耀。
她坐在马车上,透过窗帘的缝隙偷看他。
那时候,他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,而她却是整个君临长相最丑陋的贵族长女。
而如今那个英俊骑士变得又老又胖,她引以为傲的年轻情人,却连一个回合都没撑过去便被直接斩杀。
突然,法丽丝好像明白了什么。
骑士没有死。
骑士还是那个骑士。
变了的,是自己。
“不!”
回过神来的法丽丝浑身发抖,整个人不断往后退撞在梳妆檯上,畏惧地连连摆手:“你.....你別过来.....我只是....只是犯了很多女人都会犯的错而已.
”
见妻子这狼狈的样子,巴尔曼只是盯著看著她看了数秒,然后没有任何一句废话,扔下剑刃便他转身向门口走去。
法丽丝愣住,似乎没想到巴尔曼会走得这么干脆。
“从今天起,你不再是我的妻子。”
巴尔曼踏出房门,头也不回地开口道:“史鐸克渥斯堡是你的,领地和头衔也是你的,我什么都不要。”
“但你最好祈祷,这件事不会牵连到你。”
说完,他便直接向外走去。
独留下法丽丝站在原地,看著他缓步离开,然后便腿一软,后怕地整个人滑坐在地上,脑海中却满是巴尔曼最后留下的那句话。
“你最好祈祷这件事不会牵连到你。”
他......他打算把事情说出去?
法丽丝咬咬牙,眼睛正好瞥到地上巴尔曼临走时扔下的那柄长剑。
他会说的。
她心中不断重复著,似乎在说服自己。
他一定会说的。
那个该死的混蛋,他会告诉柯里昂.......告诉金袍子,告诉所有人她做了什么!
不。
不能这样!
深吸一口气,法丽丝站起来弯腰捡起地上的长剑,躡手躡脚地快步走出门外。
走廊里很黑。
只有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地上铺成一条惨白的路。
巴尔曼走在前面。
他的步伐很慢,很稳。
法丽丝跟在后面,握紧剑刃一步一步靠近。
一步.....一步...
突然,巴尔曼没来由地停了下来,仰著头看向走廊尽头那幅画像。
那是史鐸克渥斯家族的第一任家主,那张脸长得和法丽丝一模一样,像一条鱼。
好机会!
法丽丝深吸一口气,握紧长剑向前衝去。
噗呲!
毫无预兆,长剑刺进巴尔曼的后腰,但由於法丽丝的力量不大,只是刺进去两寸左右,並没有贯穿。
剧痛让巴尔曼的身体僵住,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向妻子。
法丽丝脸上却没有丝毫愧疚,手上甚至继续用力试图將长剑往里推,嘴里不停地喃喃著:“你不能走,你知道得太多了””
然而,巴尔曼的右手却死死钳住了她的脖子。
“·~~~·~~~~“
窒息感让毫无作战经验的女人直接鬆掉剑柄,手胡乱抓挠施暴者的双臂。
“巴尔曼.....我......不要.......我是你的妻子..
”
她试图求饶,用言语感化向来顺从的丈夫,然而这一次,巴尔曼却只是冷冷地看著对方。
月光照在他脸上,惨白且平静。
巴尔曼低头看著腰间长剑,血从伤口涌出来,染红了那件崭新的深蓝色天鹅绒外套。
“二十三年前的那个下午。”
“我站在拜奇城门口看著你从马上下来,你穿著一条蓝色的裙子,阳光很好。”
“我以为那是开始。”
他顿了顿,咧嘴露出一个惨白的笑容:“现在我知道了,那是结束。”
说完,巴尔曼便回身抓住剑柄用力一拔。
噗嗤。
鲜血喷涌而出,溅在法丽丝脸上。
滚烫。
“你给了我一剑。”
“现在我把它还给你。”
在法丽丝的苦苦挣扎下,长剑不由分说便无情地划破空气,刺进法丽丝胸口。
法丽丝瞪大了眼睛,双腿胡乱蹬了片刻,然后便不再挣扎。
巴尔曼鬆开手,任由对方瘫倒在地,法丽丝气若游丝地躺在地上,看著巴尔曼的脸越来越模糊。
月光照在他身上,金髮上的血跡在月光下闪闪发光。
直到这个时候,她才想起当初跟母亲一起去拜奇城的那个下午。
阳光灿烂,英俊的骑著白马从远处疾驰而来,简直就跟吟游诗人口中传扬的一模一样。
那时,法丽丝就在想,如果能嫁给这个男人,这辈子就值了。
后来,她真的得偿所愿嫁给了他。
后来的后来,她忘了那个下午的阳光。
她只知道他是个废物,是个靠她养活的入赘女婿,是个又老又丑又没用的男人。
而那个骑著白马,从故事里走出来的骑士。
那个她曾经爱过的人...
却似乎早在两人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。
隨著法丽丝闭上眼睛,走廊里彻底安静下来。
巴尔曼低头看著妻子的尸体,即使后腰不停传来的剧痛似乎也无法让他皱眉。
月光照在她脸上,惨白,那张脸到死都像一条鱼。
然后他站起身,看了一眼走廊尽头那幅画像,喃喃道:“这腐朽的家族.......早该结束了。”
说罢,巴尔曼再度朝著两人的房间走去,房间內,奥斯佛利的尸体仍旧躺在血泊中,一言不发。
他跨过尸体,脚底的靴子踩在血液上黏黏的,但巴尔曼没有任何停顿,只是继续往前。
推开窗,月光洒在大地上,银白一片。
远处,君临城的灯火在夜色中闪烁,黑水河静静流淌,像一条银色的带子。
巴尔曼低头,看著腰间那个伤口。
血还在流,很快,身体里的力量似乎也在隨之流失,但一时半会还死不了。
然后他又抬头,看向墙上那盏烛台。
蜡烛已经快燃尽了,火苗在风中摇曳,仿佛隨时都会熄灭,一如这个已经腐朽至极的史鐸克渥斯堡。
伸出手,握住烛台,推倒。
烛火落在窗帘上,火苗顿时腾的一声窜起来,像活了一样向四周蔓延,很快便点燃了这间有著千年歷史的房子。
巴尔曼安静地站在那里,看著火越来越大。
火光映在他脸上,很温暖。
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如此温暖了,即便是那些商人虚偽的笑容、还有妻子这些日子以来的变相討好,此刻想来竟然也是如此冰冷。
火越来越大。
巴尔曼笑了笑,不再留恋,转身向楼下走去。
身后,史鐸克渥斯堡在燃烧,他的身体隨著血液流逝越来越冷。
然而巴尔曼不能停。
因为他知道,自己还有事情没做完。
与此同时,史鐸克渥斯堡。
灰色的石墙爬满了常春藤,像一道道皱纹。
这座城堡有上千年的歷史,从伊耿征服七大王国到劳勃·拜拉席恩的起义,然后又经歷了五王之战,史鐸克渥斯家族的血脉在这片土地上延续了一代又一代,从未断绝。
奥斯佛利·凯特布莱克穿过走廊,靴子踩在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不得不说,虽然凯特布莱克三兄弟的剑术都不怎么样,但他们的外貌基因还是非常不错的,此时的奥斯佛利领口开,露出一片精瘦的胸膛,头髮梳理得一丝不苟,整个人看起来简直英俊瀟洒极了。
当然,如果没穿著那条从太后寢宫裹出来的“新式披风”,就更完美了。
只是他目前还顾不上换衣服。
提利昂·兰尼斯特被误抓的消息搞得他坐立不安,连遵照太后的吩咐去通知泰伯特赫斯班都没来得及。
他得儘快处理这件事,越快越好。
“~~~和奥斯佛利在一扇门前停下,深吸一口气,推门而入。
房间里烛光摇曳,薰香的味道扑面而来,一个女人正坐在梳妆檯前,对著镜子整理头髮。
她穿著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裙,勉强遮住关键部位。
从背后看,身段还不错。
但如果看正面...
奥斯佛利默默移开视线。
他见过很多女人,但法丽丝的长相,即使在这个见多识广的凯特布莱克眼里,也算得上是一种........挑战。
那张脸长得太像一条鱼了。
五官挤在一起,嘴唇薄得几乎没有,眼睛小得像两颗绿豆,偏偏还涂著鲜红的唇膏和厚重的脂粉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————怎么说呢,一个被小孩恶作剧涂鸦过的鸡蛋。
但奥斯佛利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样。
因为法丽丝有用。
史鐸克渥斯堡是他们的中转站,抓来的孩子先关在这里,等人凑够一批再从秘密通道运出城,卖给狭海对岸的奴隶贩子。
这条財路,离不开法丽丝。
门虚掩著。
昏黄的烛光从门缝里透出来,夹杂著脂粉的甜腻气息。
奥斯佛利推开门。
房间里,法丽丝正坐在梳妆檯前对著一面铜镜整理头髮。
听到开门声她先是一惊猛地回头,看到是奥斯佛利,那张鱼脸上立刻绽开笑容。
“奥斯佛利!”
她站起来手搂住他的脖子,嘴唇凑上来就要亲吻对方。
然而奥斯佛利却是偏了偏头躲过那一吻,同时不著痕跡地把她的手从自己脖子上拿下来。
“现在不是时候,夫人。”
闻言,法丽丝的笑容僵了一瞬,但很快又恢復了黏腻。
“发生甚么事了?你不是说今晚不过来吗?”
“提利昂·兰尼斯特。”
奥斯佛利一字一顿地认真道:“手下那帮蠢货今晚在跳蚤窝抓人的时候,把他当成孩子绑来了。”
此话一出,法丽丝愣住了。
“提利昂·兰尼斯特?那个侏儒?”
“就是他。”
“现在人呢?”
“关在地窖里,和那些孩子在一起。”
见奥斯佛利不似说笑,法丽丝先是沉默了几秒,鱼脸上露出一个格外诡异的笑容。
“有什么麻烦的?”
她不屑地撇了撇嘴:“让人把那傢伙杀了沉进黑水河不就行了?”
然而奥斯佛利却並未赞同,而是皱起眉头:“杀一个兰尼斯特,你疯了!”
“反正没人知道。”
法丽丝耸耸肩:“等首相发现儿子失踪,早就不知道是多少天以后的事了,到时候恐怕连尸体都被黑水河里的鱼群分食乾净。”
“只是可惜,让瑟曦·兰尼斯特那个臭婊子得偿所愿。”
说著,法丽丝嘆了口气,似乎对自己绑了瑟曦一个大忙感到有些惋惜。
不过奥斯佛利却再度摇头。
“不行。”
“那个侏儒现在是金袍子的重点关注对象,每天都要去金袍子总部报到,如果他不去,立刻就会有人发现不对劲。”
“而且......那傢伙是在跳蚤窝被抓的,你应该很清楚那里是谁的领地。”
听到这,法丽丝的笑容顿时一僵。
她有勇气和太后当眾对著干,却无法忽视柯里昂的势力。
毕竟史鐸克渥斯家族在王领传承千年,不论是太后还是首相,要对她兴师问罪都需要十足的证据,而黑手党.....
黑手党杀人可不需要任何证据,只需要一个名字就行了。
这样想著,她那双刻薄的眼睛转了几圈,突然又亮了起来,声音显得尖锐:“那.....那就把这件事情嫁祸给巴尔曼!”
此话一出,奥斯佛利心头一喜。
嫁祸给巴尔曼?
他没有先去地窖而是来到这里,本就打著这么个算盘,只不过没好意思直接说出口,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自己提出来了!
不过奥斯佛利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异样,只是微微皱眉。
“
..你丈夫?”
“对。”
法丽丝高昂著头理所应当道:“他是跳蚤窝辖区的负责人,侏儒在他的负责的辖区上失踪,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他。”
“那傢伙一直对我言听计从,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信,到时候只要隨便编个什么藉口,他一定会替我顶罪的!”
听她这样说,奥斯佛利再度装作为难的样子:“可他毕竟是你丈夫,这样会不会不太好?”
“丈夫?”
法丽丝不屑地嗤笑一声:“年轻的时候要不是看他长得英俊,我才不会求著母亲花了那么多金龙的嫁妆去拜奇家族提出婚约,现在那傢伙又老又丑又胖,头髮都快禿光了!”
“你知不知道,每次跟他睡完之后我都会去圣堂,祈祷那傢伙快点死!”
“如果不是因为那笔生意需要迷惑他,我才不会...
“”
法丽丝咬牙切齿地说著,然后伸出手,痴迷地抚摸奥斯佛利的胸膛。
“你年轻英俊,跳蚤窝小队长的位置本该是你的!”
“等巴尔曼一死我们就结婚,到时候我的家族、我的城堡都是你的!”
感受著法丽丝的手在自己胸膛不断游走,一路向下,奥斯佛利胃里一阵翻涌,但他脸上依然保持著温柔的笑容,低下头亲吻了对方的额头。
“好主意,我现在就去解决那个侏儒!”
但显然,法丽丝並不满足於此,她想要的更多:“所以......事情已经解决了,爵士。”
她一把抓住奥斯佛利的衣领,將其往自己面前扯了过来,眼里满是情慾:“时间还早呢,把那个该死的侏儒先放一边去。”
“喔.....你这件真丝披风可真够性感。”
听法丽丝在耳边囈语,奥斯佛利喉咙一阵堵塞感,仿佛吃了苍蝇那么噁心。
只他也很清楚,如果今晚不给对方一些甜头尝尝恐怕事情也没那么容易。
就在两人即將进一步的时候。
砰!!!
巨大的声响震得烛光一阵摇曳,法丽丝尖叫一声,猛地回头。
两人望去,只见门口站著一个气喘吁吁的人。
巴尔曼·拜奇!
他的头髮凌乱,脸上泛著不正常的红晕,浑身散发著浓烈的酒气,但那双曾经迷倒了君临无数贵族少女的眼睛里,此时布满血丝!
“你....你今晚不是应该在醃肉街.......”法丽丝一时有些失语,竟脱口而出。
然而巴尔曼却没有任何回答的意思,只是直勾勾地盯著他们紧紧贴在一起的身体。
见状,奥斯佛利连忙了法丽丝解释道:“这.....这是个误会,爵士......我如果说我只是来送点水果给法丽丝夫人品尝,你信吗?”
“你觉得呢?”
隨著巴尔曼出口,气氛变得有些尷尬。
“法丽丝。”紧接著,巴尔曼看向自己的妻子,话语间仍旧带著未清醒的浓重酒意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。
“收买威利斯,拐卖孩童,我原以为这是我今晚能听到的最坏的消息。
此话一出,法丽丝的眼睛顿时瞪得更大。
“你.....你怎么知道....
,“二十三年了,法丽丝。”
没等妻子说完,巴尔曼便再度打断了她:“二十三年前,你母亲坦妲夫人带著三千金龙踏入了我父亲的城堡,要求我成为你的丈夫。”
闻言,法丽丝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对方为什么会提起以前的事情。
然而巴尔曼却只是踏入房间,摇摇晃晃地一步一步逼近,继续讲述著。
“父亲告诉我,我是次子,没有继承权,没有领地,也没有骑士愿意效忠於我,能娶到史鐸克渥斯的长女是我的幸运,否则就要请求国王让我去当御林铁卫。”
“刚开始的时候我很不满,总是埋怨父亲和自己的出身。”
“但后来,我也逐渐认清了现实,所以开始忍受你和你母亲的刻薄,身边所有人都对我冷嘲热讽。”
“我告诉自己,这就是婚姻,这就是生活..
“,他的声音显得有些苦涩,但那张略显滑稽的胖脸此时却显得让人有些害怕。
没错,二十年前,他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。
金髮飘扬身材挺拔,穿上银光闪闪的盔甲往那儿一站,整个君临的女人都会尖叫。
但他也很清楚,父亲要他娶的不是一个妻子,而是史鐸克渥斯的姓氏还有......那三千金龙。
隨著时间推移,人到中年一事无成的巴尔曼也逐渐开始认命,有时候他甚至觉得,就这么一直过下去也不是不行。
可事与愿违,他和法丽丝之间存在著更大的矛盾。
他们没有孩子。
是的,二十三年的婚姻没有孩子。
也不知道是谁的问题,不过巴尔曼从来不提这件事。
直到前些日子,法丽丝说要收养一个旁支的孩子时,巴尔曼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。
哪怕他知道,法丽丝收养孩子不是因为她真的想要孩子,而是她想断了那个叫波隆的僱佣骑士继承史鐸克渥斯堡的希望。
但巴尔曼仍旧同意了。
因为他知道收养一个孩子把他养大,让他继承这座城堡,也许是他们夫妻最好的选择,而自己也可以一心奔赴金袍子事业。
五十岁,正是打拼的年纪,说不定等到六干岁的时候,他巴尔曼·拜奇也能成为都城守备队司令官呢?
可现在呢?
拐卖儿童。
他的妻子,法丽丝·史鐸克渥斯,伯爵夫人的长女,史鐸克渥斯堡未来的女主人,居然在背地里干这种勾当!
不仅如此...
“我想帮你的,法丽丝,哪怕你跟一百个骑士偷情我也不在乎,因为我年轻的时候也的確是个混蛋。”
巴尔曼右手紧握剑柄,一步一步逼近奥斯佛利怒视著对方:“但......你们怎么敢妄图將所有的一切罪孽强加於我!”
“我可是你的丈夫啊!!!!”
隨著一声怒吼,法丽丝脸色煞白不由得后退了一步。
但看到巴尔曼晃晃悠悠,似乎连路都快走不动的样子,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色。
“够了!”
她色厉內荏地尖叫:“你以为你是谁?”
似乎没想到妻子会是这样的反应,原本补补紧逼奥斯佛利的巴尔曼惊疑不定地看向她。
然而法丽丝却满不在乎地站在奥斯佛利身边,双手抱胸,下巴扬得高高的。
“二十三年前,你確实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。”
“可现在呢?”
说著,她上下打量巴尔曼,嘴角浮起嘲讽笑容:“看看你自己吧,肥猪!我打赌你现在撒尿的时候都看不见自己那玩意了!”
“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我,你以为凭你的本事能重新回到金袍子任职?”
“而奥斯佛利爵士..
”
见巴尔曼脸色越来越难看,法丽丝甚至囂张地挽住奥斯佛利的胳膊:“他年轻又英俊,在黑水河之战中立下大功被封为骑士。”
“而且......他能给我你给不了的东西。”
闻言,奥斯佛利稍稍挺直了腰板。
虽然刚才心里还在发虚,但法丽丝的话让他找回了一点自信。
没错。
他年轻,英俊,武艺高强。
而对面那个,只是个又老又丑又胖的废物。
怕什么?
“所以。”
法丽丝衝著巴尔曼挥了挥手,仿佛在打发一个僕人:“你自己滚出去,该干什么干什么,今天的事情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,你还能继续当你的金袍子!”
“否则,我就去柯里昂大人面前请求他革除你的职务,蠢货!”
见法丽丝如此强势,奥斯佛利也適时地站了出来,挺起胸膛:“巴尔曼爵士。”
他声音里带著一丝居高临下的怜悯:“请出去吧,这是法丽丝夫人的命令,別逼我动手。”
说著,奥斯佛利拔出配剑,剑身在烛光下泛著寒光。
巴尔曼看著那柄剑,一言不发,只是侧过脑袋瞟了一眼自己的妻子。
只见法丽丝脸上带著得意无比的笑,仿佛已经看到了他的结局。
见状,巴尔曼低下头沉默了很久。
奥斯佛利开始不耐烦了。“喂!你到底..
“”
被他这么一催,巴尔曼抬起头。
月光从窗外照进来,落在那张发福鬆弛,满是皱纹的脸上,但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却似乎一瞬间没了酒气,变得无比犀利。
其中蕴含的杀意,让奥斯佛利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。
“动手吧,爵士。”
“让我们像两个真正的骑士一样,为了某个女人,开始这场毫无荣誉可言的决斗。”
巴尔曼说著,同样拔出剑刃。
烛光下,儘管老骑士握剑的姿势十分彆扭,但剑身却纹丝不动。
这气势让奥斯佛利感到些许心虚,但看到巴尔曼那一身至少一百五十磅往上的肥肉,又紧紧握住剑柄。
干!
怕什么,老子快比他年轻三十岁了,难道连这么个终日只知道喝酒的老傢伙都打不过吗?
这么想著,奥斯佛利咬紧牙关,提著剑刃便冲向巴尔曼。
即使他很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的剑术並算不得多么优秀,但对手年老体衰又满身酒气,至少......应该......肯定能贏!
然后...
他满怀信心的一剑便被巴尔曼直接侧身躲过,同时伸出右手,握住了奥斯佛利握剑的手腕。
轻轻一扭。
咔嚓!
骨头断裂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刺耳。
奥斯佛利惨叫一声,手里的剑脱手,当哪一声落在地上。
他还没来得及反应,就看到那只手又动了。
剑光一闪。
奥斯佛利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,脸上的表情永远凝固在这一刻。
鲜血喷涌而出,溅在巴尔曼身上,崭新的深蓝色天鹅绒外套沾满了猩红血跡,几缕金黄髮丝微微垂下。
“爵士,你的剑术一塌糊涂。”
隨著巴尔曼话音落下,法丽丝站在原地如遭雷劈。
她亲眼看著奥斯佛利的尸体滑倒在地,脖子上的伤口还在往外冒血,俊美的脸此刻扭曲得不成人形。
然而月光下,巴尔曼站在那里握著剑,金色的头髮上沾染些许血液。
透过低垂的髮丝,她似乎能够看到对方碧绿的眼睛,在脑海中与二十多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俊朗骑士渐渐重合。
那年夏天阳光灿烂,巴尔曼骑著白马穿过君临的大街小巷,金髮飘扬,银甲闪耀。
她坐在马车上,透过窗帘的缝隙偷看他。
那时候,他是王领最英俊的骑士,而她却是整个君临长相最丑陋的贵族长女。
而如今那个英俊骑士变得又老又胖,她引以为傲的年轻情人,却连一个回合都没撑过去便被直接斩杀。
突然,法丽丝好像明白了什么。
骑士没有死。
骑士还是那个骑士。
变了的,是自己。
“不!”
回过神来的法丽丝浑身发抖,整个人不断往后退撞在梳妆檯上,畏惧地连连摆手:“你.....你別过来.....我只是....只是犯了很多女人都会犯的错而已.
”
见妻子这狼狈的样子,巴尔曼只是盯著看著她看了数秒,然后没有任何一句废话,扔下剑刃便他转身向门口走去。
法丽丝愣住,似乎没想到巴尔曼会走得这么干脆。
“从今天起,你不再是我的妻子。”
巴尔曼踏出房门,头也不回地开口道:“史鐸克渥斯堡是你的,领地和头衔也是你的,我什么都不要。”
“但你最好祈祷,这件事不会牵连到你。”
说完,他便直接向外走去。
独留下法丽丝站在原地,看著他缓步离开,然后便腿一软,后怕地整个人滑坐在地上,脑海中却满是巴尔曼最后留下的那句话。
“你最好祈祷这件事不会牵连到你。”
他......他打算把事情说出去?
法丽丝咬咬牙,眼睛正好瞥到地上巴尔曼临走时扔下的那柄长剑。
他会说的。
她心中不断重复著,似乎在说服自己。
他一定会说的。
那个该死的混蛋,他会告诉柯里昂.......告诉金袍子,告诉所有人她做了什么!
不。
不能这样!
深吸一口气,法丽丝站起来弯腰捡起地上的长剑,躡手躡脚地快步走出门外。
走廊里很黑。
只有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地上铺成一条惨白的路。
巴尔曼走在前面。
他的步伐很慢,很稳。
法丽丝跟在后面,握紧剑刃一步一步靠近。
一步.....一步...
突然,巴尔曼没来由地停了下来,仰著头看向走廊尽头那幅画像。
那是史鐸克渥斯家族的第一任家主,那张脸长得和法丽丝一模一样,像一条鱼。
好机会!
法丽丝深吸一口气,握紧长剑向前衝去。
噗呲!
毫无预兆,长剑刺进巴尔曼的后腰,但由於法丽丝的力量不大,只是刺进去两寸左右,並没有贯穿。
剧痛让巴尔曼的身体僵住,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向妻子。
法丽丝脸上却没有丝毫愧疚,手上甚至继续用力试图將长剑往里推,嘴里不停地喃喃著:“你不能走,你知道得太多了””
然而,巴尔曼的右手却死死钳住了她的脖子。
“·~~~·~~~~“
窒息感让毫无作战经验的女人直接鬆掉剑柄,手胡乱抓挠施暴者的双臂。
“巴尔曼.....我......不要.......我是你的妻子..
”
她试图求饶,用言语感化向来顺从的丈夫,然而这一次,巴尔曼却只是冷冷地看著对方。
月光照在他脸上,惨白且平静。
巴尔曼低头看著腰间长剑,血从伤口涌出来,染红了那件崭新的深蓝色天鹅绒外套。
“二十三年前的那个下午。”
“我站在拜奇城门口看著你从马上下来,你穿著一条蓝色的裙子,阳光很好。”
“我以为那是开始。”
他顿了顿,咧嘴露出一个惨白的笑容:“现在我知道了,那是结束。”
说完,巴尔曼便回身抓住剑柄用力一拔。
噗嗤。
鲜血喷涌而出,溅在法丽丝脸上。
滚烫。
“你给了我一剑。”
“现在我把它还给你。”
在法丽丝的苦苦挣扎下,长剑不由分说便无情地划破空气,刺进法丽丝胸口。
法丽丝瞪大了眼睛,双腿胡乱蹬了片刻,然后便不再挣扎。
巴尔曼鬆开手,任由对方瘫倒在地,法丽丝气若游丝地躺在地上,看著巴尔曼的脸越来越模糊。
月光照在他身上,金髮上的血跡在月光下闪闪发光。
直到这个时候,她才想起当初跟母亲一起去拜奇城的那个下午。
阳光灿烂,英俊的骑著白马从远处疾驰而来,简直就跟吟游诗人口中传扬的一模一样。
那时,法丽丝就在想,如果能嫁给这个男人,这辈子就值了。
后来,她真的得偿所愿嫁给了他。
后来的后来,她忘了那个下午的阳光。
她只知道他是个废物,是个靠她养活的入赘女婿,是个又老又丑又没用的男人。
而那个骑著白马,从故事里走出来的骑士。
那个她曾经爱过的人...
却似乎早在两人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。
隨著法丽丝闭上眼睛,走廊里彻底安静下来。
巴尔曼低头看著妻子的尸体,即使后腰不停传来的剧痛似乎也无法让他皱眉。
月光照在她脸上,惨白,那张脸到死都像一条鱼。
然后他站起身,看了一眼走廊尽头那幅画像,喃喃道:“这腐朽的家族.......早该结束了。”
说罢,巴尔曼再度朝著两人的房间走去,房间內,奥斯佛利的尸体仍旧躺在血泊中,一言不发。
他跨过尸体,脚底的靴子踩在血液上黏黏的,但巴尔曼没有任何停顿,只是继续往前。
推开窗,月光洒在大地上,银白一片。
远处,君临城的灯火在夜色中闪烁,黑水河静静流淌,像一条银色的带子。
巴尔曼低头,看著腰间那个伤口。
血还在流,很快,身体里的力量似乎也在隨之流失,但一时半会还死不了。
然后他又抬头,看向墙上那盏烛台。
蜡烛已经快燃尽了,火苗在风中摇曳,仿佛隨时都会熄灭,一如这个已经腐朽至极的史鐸克渥斯堡。
伸出手,握住烛台,推倒。
烛火落在窗帘上,火苗顿时腾的一声窜起来,像活了一样向四周蔓延,很快便点燃了这间有著千年歷史的房子。
巴尔曼安静地站在那里,看著火越来越大。
火光映在他脸上,很温暖。
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如此温暖了,即便是那些商人虚偽的笑容、还有妻子这些日子以来的变相討好,此刻想来竟然也是如此冰冷。
火越来越大。
巴尔曼笑了笑,不再留恋,转身向楼下走去。
身后,史鐸克渥斯堡在燃烧,他的身体隨著血液流逝越来越冷。
然而巴尔曼不能停。
因为他知道,自己还有事情没做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