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 聚会!酒神在世!

    开局被抬上救护车?但是美利坚啊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15章 聚会!酒神在世!
    黑夜如期降临,城市的霓虹在远处闪烁。
    口袋里揣著一千多美金,推车里装著足够两天消耗的物资,身后有一个勉强可以安身的帐篷营地。
    日子也是好起来了。
    “走,”
    李平將钱包仔细收好,拍了拍弟弟的肩膀:“买点东西回营地,欢迎会要开始了。”
    想著发財了,又转道去了趟达美乐,这是老美一家比较大的连锁快餐店。
    两兄弟刚放出来的时候飢肠轆轆,闻到里面的香气就更饿了。
    现在有钱了,必须报復性消费一波。
    看了一圈,买了三个十四寸的大號披萨——墨西哥香肠、超级至尊、烤肉三拼。
    今晚营地估摸著有十来个人,三个大披萨,加上其他人准备的东西,应该够吃了。
    按说他们作为新人,空手去蹭饭也无可厚非。
    但李平骨子里那股山东劲,以及刚发了一笔横財的底气,让他实在拉不下这个脸。
    收银员递过帐单:披萨每个9.99美元,洛杉磯郡销售税9.5%,总计32.97美元。
    李平捏著找回的零钱,朝著老弟笑道:“得,现在咱们也是正经美利坚纳税人了。”
    至於小费?
    两兄弟瞥了一眼收银台边上的小费罐,面无表情地推著小车走了。
    笑话,你管一个在垃圾桶里找食吃的流浪汉要小费?
    回到桥洞营地时,天色已近黄昏。
    营地里一派忙碌热闹的景象。
    老汤姆在弗莱彻和德文的帮助下,用铁架和几块木板搭起了一个简陋却结实的长条餐桌。
    桌上已经摆了不少东西:成堆的袋装饼乾、薯片、罐头、汉堡,薯条,瓶装水,还有几份看起来是今天领的救济盒饭。
    典型的流浪汉聚餐风格。
    卡米拉今天回来得早,此刻正守著一个可携式瓦斯炉,锅里咕嘟咕嘟燉著一大锅乱燉,香气扑鼻的味道繚绕在营地。
    据她说,主要原料是超市肉块、土豆和洋葱,主打一个量大管饱,热量充足。
    老兵迈克正和一个沉默的黑人大叔一起,將各种酒水饮料分类摆放。
    酒水也是拼的,廉价的加强型葡萄酒,俗称穷人之酒或贫民窟香檳。
    贴著花哨標籤的廉价威士忌、罐装啤酒、几个看起来像是桶装的伏特加。
    迈克的红鼻子和身上散发的酒气,说明他已经提前进入状態了。
    罗兰还没回来,但营地已经因为这难得的聚会,洋溢起了一种独特活力。
    大家都很开心。
    “嘿,李平,李凡,你们回来啦!”
    迈克眼尖,第一个看到他们,摇晃著举起手里的酒瓶打起招呼。
    虽然三人昨天才在醉醺醺的状態下见过一面,但这老兵的自来熟功力显然不受清醒程度影响。
    “迈克,今天晚上肯定能喝开心!”李平笑著招呼道。
    迈克,五十五岁,参加过伊拉克战爭,银白的短髮和鬍子打理得还算整齐,但眼神深处总带著一丝挥之不去的空洞和警惕。
    那是ptsd和战爭创伤留下的烙印。
    回国后婚姻破裂,妻子带著孩子离开,后来酗酒又让他丟了仓库管理的工作,付不起房租,三年前加入了流浪大军。
    不过他算是流浪汉里的贵族。
    每月能领到大约一千美元的补助,外加两百多美元的食物券。
    只要不追求体面生活,不付各种帐单,这些钱足够他每天喝得晕乎乎,偶尔还能接济一下营地里的穷哥们。
    老汤姆曾说,迈克是整个营地最瀟洒的流浪汉。
    “omg,你们是去打劫了救济仓库吗?!”
    卡米拉端著锅铲转过身,看到李平小推车上堆成小山的物资,尤其是那三盒还冒著热气的达美乐披萨和一大袋热狗,眼睛瞪得溜圆。
    “还是说你们偷偷参加了活动,这也太丰盛了!”
    她的语气里既有惊讶,也有一丝你们是不是乱花钱了的不赞同。
    但目光已经诚实地锁定在墨西哥香肠披萨的盒子上,那是她的最爱。
    “哈哈,卡米拉,汤姆,德文......”
    李平笑著把推车推到长桌旁,“披萨是我们买的,其他东西都是今天按照表格领的,包括这些热狗,还热乎著呢!”
    他一边说,一边麻利地把披萨盒和热狗袋往桌上放,又从推车里掏出几瓶胡椒博士汽水和零食。
    “嘿,伙计,停一下!”
    迈克打了个酒嗝,喷出一股浓郁的酒精味,伸手虚拦,“食物已经够多了,这片区域是留给生命之水的!”
    李平从善如流,將还处於满满当当的小推车推到自己的帐篷前停放好。
    “今天我也帮你们问了一些工作,很差,而且只招一个人,不適合你们。”
    卡米拉给李平说起了帮他留意工作的事情。
    两个人是兄弟,还都未成年,李凡的英语水平很差,不適合分开工作,最好还是一起。
    “今天我转变了想法,似乎当流浪汉没什么不好的!”
    收入一千多美金,李平突然对打黑工没那么急切了。
    有趋吉避凶的卡牌,让他看到可以藉助卡牌赚到钱的可能。
    “你们可以去唐人街看看,华人虽然不团结,但华人流浪汉只要没不良嗜好,都能在唐人街混口饭吃。”卡米拉想了想,突然建议道。
    “这是个不错的主意,我也挺想去看看。”李平从善如流。
    当然不是打工,而是想去转转,论打工他可卷不过老乡。
   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,上一世打工,这一世还打工?
    那不是白活了!
    天色完全黑透时,罗兰的身影终於出现在桥洞。
    她看起来比昨天更疲惫了一些,棕色的短髮被夜风吹得有些凌乱,但手里提著不少吃的。
    明显比李平他们凑得高端不少,麦当劳的炸鸡全家桶什么的,至少花费了上百美金。
    “罗兰老大,就差你这主角了!”迈克举起酒杯高喊。
    在营地里,罗兰確实是被大家默认的核心支柱。
    “迈克,今晚你可以放心多喝点,”
    罗兰扯了扯嘴角,露出一个笑容:“李平和李凡加入了,我们有的是人手把你完整地抬回帐篷。”
    她说著,拿起一瓶写著“wild rose”的加强葡萄酒,仰头灌了一大口。
    看得出,她今天心情又不怎么样。
    “老大,又是……埃洛伊丝?”
    卡米拉凑过去,和她碰了碰杯,小心翼翼地问。
    罗兰摇摇头,抹了下嘴角的酒渍:“今天不说那些破事,主角是李平和李凡,欢迎他们加入我们的桥洞大家庭。”
    她走到李平和李凡面前,举起酒瓶:“bro,欢迎,以后就是自己人了。”
    她没有那种精英律师的架子,反而带著一种来自西部农村家庭的乾脆。
    这也是她能融入並贏得这群流浪者尊重的原因之一。
    “我要感谢你,罗兰老大!”
    李平立刻端起迈克刚才给他倒的满满一杯,至少有四十度的廉价伏特加。
    这身体原主估计没怎么喝过酒,但他有【流浪者】天赋傍身。
    酒精?
    无非是高热量的液体,或者算是一种毒素?
    他的身体应该扛得住。
    他心一横,豪气道:“我干了,你们隨意!”
    说完,一仰脖,將那小半杯清澈烈酒直接灌了下去。
    一股火线从喉咙直烧到胃里,但几乎瞬间,一股奇异的暖流从腹部升起,迅速將那灼烧感分解、吸收,转化为更纯粹的、扩散全身的热意。
    有效!
    旁边的李凡见状,只敢拿起一罐啤酒,吨吨吨一口气喝光。
    “我的上帝!”
    卡米拉拍著李平的肩膀,又是担忧又是好笑,“伙计,你还是个未成年人吧?这么喝,我怕你撑不到热狗凉透就得躺下!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我就喜欢这么痛快的年轻人!”
    迈克兴奋得脸更红了,也跟著李平干掉了自己杯中的酒,还响亮地打了个嗝。
    “no, no, no,”
    李平感受著身体对酒精的高速处理,信心爆棚,故意大声说,“我更怕最后这营地里,只有我一个人还能站著!”
    “fuck,bro,你口气比你的个头还大!”
    脏辫青年弗莱彻不乐意了。
    他觉得自己营地年轻酒神的地位受到了挑战,直接抄起那瓶伏特加,又给李平倒了满满一大杯。
    举起了自己的杯子:“来来来,让哥哥教教你什么叫尊重酒精!今晚必须给你这菜鸟上一课,以后你就知道酗酒的厉害了!”
    他话是这么说,眼里却闪著找到酒友的兴奋光芒。
    “对,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点教训!”老汤姆也在一旁笑著起鬨。
    李平这豪爽或者说鲁莽的饮酒开场,瞬间点燃了聚会的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