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没钱寸步难行!

    开局被抬上救护车?但是美利坚啊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10章 没钱寸步难行!
    “当然,別高兴得太早,bro。”
    罗兰掏出手机,修长的手指很灵敏,快速滑动屏幕,查阅著资料,边看边说。
    “你说你在青少年中心时登记的是十七岁,这意味著,你必须在十八岁生日之前拿到少年法庭的i-360裁定书。
    这才是最要命的倒计时,sijs的整体审批可以拖到21岁,但第一道门,你只剩下最多八个月时间。”
    她抬起头,谈起法律条文,湛蓝色的眼睛在昏黄灯光下显得格外冷静。
    “在洛杉磯,普通排队等一个i-360听证,至少一年以上,你等不起,想快,就得加钱——美金开道,申请加速审理。”
    时间,钱,两个李平最缺的东西。
    “而且,”
    罗兰將手机屏幕按熄,目光直视李平,“我不能白干,我的时间、知识、以及后续可能需要动用的关係,都有代价。
    帮你搞定i-360阶段,包括准备材料、指导流程……至少一千美金。
    这只是基础服务费,不包含可能產生的法庭申请加急费用或其他杂费。”
    她语速平稳,没有任何討价还价的余地。
    “玛丽娜女士那边,需要你们自己去沟通,提交材料需要获得她的配合,她是个好人,应该不困难。”
    李平深吸一口气,用力点了点头:“当然,罗兰女士,这是应该的。”
    在美利坚,律师的时间就是按秒计费的黄金。
    一千美金,对於她提供的可能改变命运的帮助而言,简直是象徵性的友情价。
    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更没有免费的律师。
    “bro,”罗兰纠正道。
    她从口袋里摸出一片口香糖,利落地剥开塞进嘴里,很爷们的咀嚼著。
    “不要叫我女士,叫我bro!”
    李平瞬间瞭然,这不仅仅是一个称呼偏好:“thank you,bro!”
    “至於驾照,”
    罗兰满意的点了点头,继续道,思路清晰得像在陈述案情。
    “在加州,只要满16岁就能申请,对身份审查相对宽鬆。
    你去弄一张写著17岁的加州驾照,是证明你未成年状態的强力辅助材料,对申请i-360有直接帮助。
    当然,申请驾照需要固定住址和一系列证明文件——这些,你都没有。”
    “当然这都不是问题,在加州,根据ab60法案,黑户也能申请驾照!”
    她拿起自己的手机,点开whatsapp。
    “加一下,我推个人给你。”
    操作完后,她抬起头,语气里带著一丝属於律师的篤定。
    “就说是我介绍的,全套服务,八百美金能搞定,他专门做这个,信誉还行。”
    “好……我会想办法。”
    李平听完,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。
    归根结底,所有通向正常的道路,路口都立著同一个收费站:搞钱。
    在美利坚,没有富兰克林寸步难行。
    接下来的时间,罗兰用儘可能直白的语言,又向他解释了sijs和i-360的核心逻辑。
    因为她明白,李平第一次接触,根本听不懂。
    关键在於让少年法庭裁定,他属於:需要特殊保护的、无法回归原籍国接受父母监护的未成年人。
    这个裁定就是i-360,是移民申请的基石。
    材料她可以帮忙准备、梳理,但提交申请的主体不能是她这个律师,那样目的性太强,容易被视为钻移民空子,直接驳回。
    “最理想的情况,”
    罗兰用手指点了点虚空,“是有一个本地的、合法的福利或公益机构,以『发现並关注到这个需要保护的青少年』为由,主动向法庭提交申请介入。
    玛丽娜女士就是最完美的人选,她是白人,年长,虔诚,在教会中有声望,她的证词和介入,说服力比我这个流浪汉律师强一百倍。”
    信息量巨大,像潮水般衝击著李平。
    希望的门缝確实打开了,但门后是错综复杂的法律迷宫,而开启迷宫的钥匙,一把叫“时间紧迫”,一把叫“金钱短缺”,还有一把叫“关键人物的配合”。
    他站起身,对著罗兰,郑重地欠了欠身:“非常感谢,bro!真的。”
    “哈!”
    罗兰这次真的笑了,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,也站起来,用力跟李平碰了下拳。
    “这个称呼听著顺耳,对我来说,这不算什么大事,bro,先想办法解决『富兰克林』的问题。
    我这几天也会再查查最新的判例和流程,確保路线最优,法律上的事,我儘量帮你们扫清障碍。”
    “而且,bro,有没有人说过,你的成熟,和对陌生环境的接受程度,远超十七岁的年纪。”
    通过交谈,罗兰对李平更欣赏了,是哥哥喜欢聪明弟弟的那种欣赏。
    “和你一比,快乐教育薰陶出来的那群高中生,简直就是shit!”
    李平笑了笑,没多解释。
    如果真是一个高中生,到这里也得麻爪,他得益於两世的经歷才能稳得住。
    夜色渐深,桥洞下那盏依靠太阳能板充电的led灯发出稳定的白光,勉强照亮沙发周围这一小片客厅。
    远处营地的帐篷阴影幢幢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几个高大的身影小心翼翼地靠近。
    一个手臂上纹著粗糙盾牌图案的白人青年,领著个穿著褪色军装外套、神色侷促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,手里捏著几张皱巴巴的纸。
    “罗兰律师,打扰了,这是杰克,是个退伍军人,他……他有点法律上的小麻烦,可能得请您看看。”
    纹身青年客气地说道,將那个叫杰克的中年人往前轻轻推了半步。
    罗兰脸上那点残余的轻鬆笑容瞬间收敛,恢復了专业性的淡漠。
    她接过文件,就著灯光眯眼看去:“法院传票?什么时候的事?”
    “上、上周。”
    杰克声音乾涩,手指无意识地搓著衣角,“我在格兰特公园的长椅上睡觉……警察说我,说我违反了……”
    “市政法规第647条——非法侵入並滯留公共设施。”
    罗兰直接念出了条款,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购物清单。
    “罚款250美元,或者15天社区服务,杰克,传票还有出庭日期,你去了吗?”
    杰克的脸一下子灰败下来:“我……我忘了具体日子,等我发现,已经过了……”
    罗兰嘆了口气,指向文件底部一个清晰的红色印章。
    “『failure to appear』——未按传票出庭,现在它已经升级为逮捕令了。
    警察下次在任何地方遇到你,都可以直接把你塞进警车后座。”
    杰克的身体明显晃了一下:“那我……我该怎么办?”
    罗兰沉默了几秒,思考著。
    李平在一旁看著,只觉得荒谬。
    仅仅是因为在公园长椅上睡觉、错过了一个法庭日期,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?
    这就是美利坚街头的规则,细微如尘的疏忽,也可能滚成压垮人的雪球。
    “去自首。”
    罗兰最终说道,声音不大,却带著一种不容置疑的力度。
    “主动去法院说明情况,请求重新安排庭期,带上你的退伍军人证件,有时候法官会考虑你的情况。”
    她说著,已经从那件棕色西装的內袋里摸出一支廉价的原子笔和一个小本子,借著灯光,刷刷地写了起来。
    李平知道这里没自己什么事了,他冲罗兰点了点头,转身离开。
    去往营地的另一边,打算找卡米拉问问打工赚钱的事情。
    李凡已经在卡米拉的指挥下,笨手笨脚但还算顺利地把那个旧帐篷支棱起来了。
    旁边,老汤姆正蹲在他的工作区——由各种废旧显示器、收音机、微波炉等电子垃圾组成的小山旁,就著一盏头灯,专注地摆弄著一台破收音机的內部电路板。
    他的动作稳定而精准,与白天那个惊慌失措的跛脚老头判若两人。
    “老汤姆可是个隱藏高手,”
    卡米拉压低声音对凑过来的李平说,语气里带著钦佩。
    “这些破烂到他手里修好,走二手店或者线上平台,每个月至少能变成一千多美元。
    他靠这个,差点就攒够钱租个正经房间了,可惜。”
    她没说完,但李平大概能猜到,无非是疾病、意外或者被骗,让希望再次破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