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章 胜券在握?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我们的一个屯粮点被叛军攻击?不仅烧了粮草,还折损一名都尉?”
    “不是在那里埋伏有兵马吗?”
    京师四营三路突进,一万豹韜营拱卫中军,正朝著白鹿原方向而来的杨定国便收到了后方紧急报告。
    他在西京城北边的秘密屯粮点居然被起义军发现,起义军派出三千精锐骑兵偷袭。
    结果粮草被烧,损兵折將。
    杨定国脸色微微一变。
    不过,他並不在意死多少人。
    朝廷大军运输粮草主要採用水运,从京师逆著大河而上,然后再进入渭水。
    杨定国並没有將粮草集中一个地方,而是在渭水南岸设立了好几个粮草屯放点,颇有不把鸡蛋放进一个篮子的思维。
    有幕僚提议,叛军可能会偷袭屯粮点,逼迫朝廷大军断粮而退兵,如果將计就计,在屯粮点附近也埋伏兵马,让叛军有来无回。
    杨定国深以为然,採纳了幕僚的意见,隨即抽掉辅兵两万人埋伏在最远的一个屯粮点周围。
    “埋伏的兵马出击,已经將这偷袭的叛军围住!”
    “叛军凶猛,衝破了我们的埋伏,並且他们还有骑兵从背后助阵。”
    “我们的人拼死血战,还折损了千人,我们的兵马上去追赶,叛军却出动用五千弓弩手拦住去路,最终只能遗憾撤回。”
    幕僚摇头嘆气,很是遗憾。
    这场偷袭和遭遇战,是双方对峙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。
    叛军先后出动三千精锐骑兵,三千轻骑,五千弓弩手。
    而朝廷军原本就埋伏了两万人。
    这一战从面上看,朝廷军损兵折將,粮草被烧,按说应该是输了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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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实际上,牛德胜贪功恋战,烧了粮草后没有及时撤退,被埋伏的大胤士兵团团围住。
    要不是杨岩及时派出军中仅剩的三千轻骑从官兵背后发动进攻,並压上了五千弓弩手,这才让牛德胜脱离危险。
    叛军看似贏了,实际上却过早暴露了实力。
    这场遭遇战,杨定国根本不让京师五营这五万人参与,而是按照既定计划向前推进,全军已经看到了叛军的大营。
    “敢来偷袭我们军粮的三千骑兵,想必就是李金刚的底气和依仗。”
    “不然,看到这三千骑兵陷入我们的埋伏,他们怎么还会接二连三派出兵马来救?”
    “这场遭遇我们看起来输了,实则探听了叛军的虚实。三十万叛军,能真正训练並都投入战斗的,能有三四成就已经不错。”
    叛军在半年时间內聚拢了三十万人,其根基肯定是不牢的。
    他们偷袭烧毁粮草,是势在必得,以为官军只有这么一处屯粮基地。
    因此牛德胜带了三千精锐骑兵去,中了埋伏后,杨岩不得不將军中的三千轻骑兵和五千弓弩手全部拿出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在杨定国的其中一个屯粮地,他用粮草做诱饵,吸引叛军的主力来偷袭。
    为了这三千精锐骑兵,叛军又亮出了两个底牌,三千轻骑兵和五千弓弩手。
    而杨定国这边,仅仅用上了两万辅兵而已,五万主力压根就没有动。
    为何这五营兵马行动这么缓慢,反而让叛军先动手烧了粮草?
    其实这也是杨定国的充分考量才住处的决策。
    他之所以让五营主力缓慢行动,是在等外围的河东道裴伦、陇右道、剑南道三处兵马也同时靠近,再发动进攻。
    这样四面包围,要协调各处兵马,也需要时间。
    “不过,从此之后,叛军不会再有偷袭我们粮草的打算了。”
    “速度联络河东道裴伦、以及陇右道、剑南道的节度使,让他们今天必须到达指定位置,不得任何藉口拖延怠慢,否则军法从事。”
    杨定国已然胜券在握的模样。
    不出意外的话,几日內便可以结束战斗,將李金刚和他党羽的头颅,带回京师。
    “传来京师五营各军,就地扎营,明日一早,发动进攻。”
    “通知西京城內的张忠芳,守好城池,免得叛军狗急跳墙衝进西京劫掠。”
    一个又一个命令从杨定国口中发出,然后通过传令兵传遍五营之中。
    五万京师大军当即就地安营。
    明日,一场激烈的战斗正等著他们呢!
    ......
    驾!驾!驾!
    在延州金城通往夏州的宽广官道上,一行十余骑如同疾风骤雨,奔腾不息。
    为首之人,剑眉斜飞入鬢,星目闪烁著锐利的光芒,眼神深邃如秋水。
    他身骑一匹洁白如雪的战马,四蹄翻飞,如同踏著无形的云朵,疾驰向前。
    战马颈上的鬃毛在疾风中翩翩起舞,好似流动的水银,闪烁著耀眼的光泽。
    然而,这位英姿勃发的骑士似乎並不满足於战马当前的速度,他猛地扬起手中的马鞭,在空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,隨后重重地抽打在战马的臀部。
    战马受到这一刺激,仿佛被点燃了內心的火焰,速度陡然提升,瞬间將身后的同伴甩开了二十多步的距离。
    这一行人在官道上留下一串串急促而坚定的马蹄声,扬起阵阵尘土,向著夏州的方向疾驰而去。
    “夫君,你慢点,我快要被顛簸下马了!”后面的人之中,有一女扮男装的俏丽“公子”衝著赵暮云大声喊道。
    此人便是与找暮云刚新婚不久,用自己和白家產业当嫁妆,要赵暮云答应娶她的白家大小姐,白若兰!
    很显然,赵暮云耳边只有瀑布的洪流怒吼,
    “侄媳妇,你还是別喊了,阿云他会在前面等我们的!”
    一个看起来虽然面容显老,但浑身上下乾乾净净,透漏出儒雅气质的男子说道。
    他便是赵暮云的二叔,赵文。
    “文叔,他虽然是大胤的校尉,但也不能这么拼啊?看样子,是要將我和你眾人都顛掉才肯罢休。”白若兰嗔怪道。
    “如此匆忙,赵大人肯定有什么重要事情抢时间不可。不过,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能让赵大人有如此大的反应?”
    一个中年留鬍鬚的男子看了看远处的山峦,又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人,然后喃喃道。
    “黄大人,他把我们几人急急忙忙从朔州叫来金城,在金城还没喝上一口水,又马不停蹄赶往德静,我也非常好奇。“
    灰色的德静城,一片忙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