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 鸣沙月色

    第99章 鸣沙月色
    篝火虽然旺盛,总有熄灭的时候。
    再热闹的聚会,也有结束的时候。
    等到陈绍喝的晕乎乎时候,几个侍卫护着他,来到鸣沙会的一间房间内。
    这是朱令灵特意给他安排的,陈绍早早就让手下亲兵进来巡查过,他轻易不在外面留宿,偶尔为之也是谨慎万分。
    月明如镜,夜色下的山峰如同一个长发委地的女子,静谧而又安详。
    陈绍静静倾听,果然风一起,就有鸣沙声音,十分神奇。
    陈绍解开衣襟,在窗边支着腿坐下,感受着清凉的夜风。
    皎月高悬,秋风习习,散发着酒精带给他的温度。
    陈绍拍着膝盖,突然觉得此刻有些惬意,勾心斗角,尔虞我诈,那些糟心事暂时都忘了,静静地在这小楼上倾听鸣沙的声音。
    他很骚包地拍着膝盖,朗声吟道:“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,不知天上宫阙……”
    突然,身后传来一声,“今夕是何年”
    陈绍转过头去,金沫儿正笑吟吟地看着他,
    嘴角露出一丝甜媚的笑容。
    “你还读过诗词啊?”陈绍有些意外。
    “小时候就读过,人家最爱慕节帅这般的中原的男子了,生的风流俊逸不说,还能写出这么美的诗词来。”
    金沫儿端着一杯热腾腾的饮品,缓缓走来,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,嫩黄色的衣衫从她肩头滑落,露出少女雪白的颈肩。
    “哎呀。”她红着脸放下杯子,半蹲在地上握着滑落的衣裳,抬头仰着脸一脸无辜地看着陈绍。
    陈绍咽了口唾沫,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额头,然后竖起一根手指,轻轻从她头顶滑下来,路过光洁白皙的额头,瑶鼻,嘴唇.
    金沫儿张开小嘴,将手指轻轻舔舐起来。
    柔嫩的触感从指尖掠过,带来令人心悸的美妙感觉。
    陈绍忍不住紧了紧腿,心道这简直是妖精转世。
    亏自己还打算用不走寻常路的方法,袭击敌人后翘,每次于旱道降雨,以此来规避自己第一个血脉有羌人血统。
    现在看来纯属是笑话.
    这小妖精段位之高,必然是有人教过她了,说不定自小就有嬷嬷教导,不然哪来的这种手段。
    老朱啊老朱,你还是太全面了,活该你能当诸羌领袖。
    有女儿你是真卖啊
    既然都是千年的狐狸,陈绍也懒得再演了,他轻轻在金沫儿脸上拍了拍,“小浪蹄子,不是还有个妹妹么,人呢!”
    金沫儿用脸颊在他手掌蹭了蹭,笑道:
    “节帅真坏,有人家还不满足,金禾儿还不出来,跟我一起伺候节帅。”
    叮铃……叮铃……
    一个怯生生的少女,脚踝的银铃轻响着,慢慢朝着陈绍走来。
    和姐姐妖娆不同,金禾儿看着娇憨可爱,她眼睛又圆又大,能清楚看到她的眼眸,乌亮的瞳孔像黑色的水银一样灵动。
    脸颊圆圆的,姣美而又莹润。
    每走一步,脚踝的银铃就发出清脆好听的声音。
    来到窗边,她俏脸微微发红,和姐姐一起坐在陈绍腿边。
    陈绍一手一个,扯了扯姐妹两个的头发,先是叫妹妹亲了姐姐一口,又让姐姐亲了妹妹一口,随后——
    银州城被破坏得很严重。
    但是经过辎重队和民夫的修建,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。
    银州城里,原本那些死硬的西夏贵族,被彻底铲除。
    于是留下了大量空闲的宅子和产业。
    这就是陈绍大肆拉拢横山诸羌的本钱。
    随着这些羌人入住,银州城也重新热闹了起来,而且他们效率极高。
    毕竟是自己赚钱的事,人人都积极地投身其中。
    第一批商旅,已经收购了大批的牛羊、皮毛,筋胶牛角兽骨,然后押运着赶赴中原去了。
    陈绍估计,要是他们想赚快钱,这些东西运到鄜延路就可以出手,那里都能吃下这些货物。
    当然,要是想辛苦一点赚大的,就运到开封府去卖。
    大宋朝廷对商人算好的。
    同时,一些有远见的西北将门,早早也来参与这场饕餮盛宴,他们比一般的商旅更专业,开始从商入工,利用挖掘好的一幢幢窑洞,招纳大批男工和女工,将从党项人那儿赊买来的物品进行再加工。
    皮毛由针娘们做成半胡半汉新颖别致的衣袍、被褥,骨胶、兽筋、牛角,再加上就地取材的硬拓木等物则用来制作弓箭,这些东西一旦制好,既可以留以自用,也可以转手再卖给草原上的党项人,其利比原料价高十倍不止。
    定难五州的和平,到来的不容易,但是产生的好处,也是惊天动地的。
    大到人难以想象。
    陈绍和西北将门的关系一般,但是他没有因此设置壁垒,而是主动提供便利,趁机改善和他们的关系。
    若是不知道接下来几年,会爆发靖康之难,陈绍肯定会自己参与这场盛宴,而不是邀请所有人入场。
    他会通过这些如饥似渴地贸易,赚取足够的资本。
    但是如今,陈绍知道这场繁华不会持续很久,就要被北边的女真鞑子打破。
    所以他不会投入太大的精力,而是选择了看上去很短视的使劲捞一笔,然后结交周围的力量。
    让这些势力,都和自己变得纠缠不清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利益牵扯在一起。
    从银州往北,陈绍已经派人开始修建堡寨,就跟在宥州一样。
    两个方向,一起挤压夏州的生存空间,让他们活不下去!
    夏州,就是最后一根刺,若是能拔掉它,自己这个定难五州经济特区,将会把蒙古也涵盖进来。
    到时候,贸易的繁华程度,又会上一个档次。
    为了修建堡寨,陈绍是了大价钱的。
    一大早,陈绍就骑马带着亲兵,去看第一个建起的堡寨。
    寨墙是用黄土垒起的,又高又厚,黄土粘性极强,又渗了糯米汁蒸过,墙体一干硬可磨刀。
    因为是就地取材,所以墙体建的很厚,城墙上密布箭垛和滚木擂石。
    高高的城门如果砍伐深山里的千年老树,木板的长度一根就可以封到顶上去,但是为了经得起撞击,城门木料用得是复合型的木料,用一根根硬拓木浸以桐油,外裹铁皮,铆钉成门。
    陈绍不是来逛逛,走形势的,也不会做出什么二楼要建在一楼上的狗屁指示。
    他很认真地测试了一下堡寨的强度,十分满意。
    “以后的堡寨,也都按这个标准来!还有就是要让百姓们对堡寨有归属感,只有这样,当敌人来犯之时,他们才会守的坚决。”
    堡寨内,获得新居和土地的百姓,全部集合起来,为自己建起了一幢幢的房屋、牛栏、猪圈。
    在堡寨外围开辟出一块块菜地和粮田。
    以前给老爷们服徭役,或者干脆被刀枪逼着干活,虽然也不敢不卖力气,但是热情和现在是完全没法比的。
    陈绍的地盘,是从西夏手里夺来的,这就注定了原本那些统治阶级会被清算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由他们霸占的产业和土地,就会空出来。
    这是陈绍最大的优势,他可以用这些来拉拢人心。
    从决定走这条路的那天起,陈绍就知道了,得人心者得天下。
    所以他要得到尽可能多的人心,也就是把朋友搞得多多的。
    等金兵来的时候,他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一呼百应,出横山之后,也可以像刘光世那样,在西军中有一定号召力。
    从而可以收拢西军的残余力量,收拢河北义军,收拢京畿道的溃兵。
    他还得让定难五州尽量繁华,聚集起足够的物资来,等到开战时候可以用。
    “定难五州,尤其是咱们银州,商路发达之后,肯定会涌入大量商贾。
    酒肆、茶楼、饭馆、客栈这些也都会拔地而起,你们要做好准备,要把他们都纳入规范,各种酒馆饭店赌场妓寮均须在衙门登记按章经营纳税,不要到时候手忙脚乱!”
    陈绍手里的定难五州,和唐时的有所不同,如今是银州、宥州、盐州、洪州和暂时没有打下来的夏州。
    银州随行的官员们,虽然没有拿着小本本在一边记,但是个个都听得很认真。
    “还有就是,路一定要修,而且要大修特修!”
    “河道也要挖,水运永远比陆运快捷便利,而且省钱。”
    陈绍兴修交通,短期内可以帮助商路更加畅通,后期还牵涉到他运粮、运物资的问题。
    出关打仗,运输绝对是最重要的,因为他和女真人不一样。
    女真鞑子,可以打到哪、杀到哪,以战养战,残酷地掠夺中原百姓。
    但是陈绍绝对不行。
    他需要有尽量好的后勤补给,他不是征服者,他是一个纯粹的汉人。
    从堡寨出来后,陈绍回银州的路上,又瞧见原本绿油油的青草已经变成了斑斓的黄色,大片大片的野草被辛勤的牧人们割倒,堆成一个个大草堆等待运走,这是他们为牲畜准备的今冬粮食。
    看着那些拿着镰刀割草的牧民,还有旁边那些牧草,陈绍的心情大好。
    占领这块土地,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战马!
    大宋缺马
    这从他们建国时候就决定了,地理格局锁死养马地核心牧场丧失。
    唐代赖以养马的陇右、河套地区先后被吐蕃、西夏占领;
    河北优质的牧场,又被契丹占领。
    就算是买了战马,也养不起,因为文官士大夫兼并土地太厉害,导致根本没有牧草喂马。
    官僚权贵强占牧地作庄园,皇帝也带了个不好的头,赵佶建艮岳,就征了河南府的牧场,到今年宣和元年,大宋官办牧场较唐朝时候减了九成.
    减了九成!
    还剩一成!
    整个北宋巅峰期(1080年)全国仅存战马15.3万匹,而西夏仅横山牧场就可养马20万匹!
    这个横山牧场,如今就掌握在自己手里。
    回到银州,陈绍自己的府邸内,刚回来赵河就来报,说是刘三爷来了。
    陈绍赶紧回到客堂,只见刘光烈正坐在堂中喝茶。
    兄弟两个见面,十分亲厚,丝毫没有因为身份的变化而有什么不同。
    寒暄了一阵之后,刘光烈说道:“绍哥儿,你让我办的事,已经办妥了,你要不要去瞧瞧?”
    “走走走,一起去。”
    刘光烈带着他来到隔壁房间,打开门,里面的人顿时都朝着他们看来。
    陈绍打量了一眼,十分满意。
    一屋子大概有五十多个小姑娘,小的八九岁,大的十五六。
    她们看到陈绍兄弟两个,纷纷低下头,有些怯生生的。
    看上去都很健康,有的黑黝黝的,看着就有力气。
    陈绍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    两人出来之后,刘光烈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这全是从延安府招的,清一色都是西军将士的遗孤,每一个的家世我都派人查的清清楚楚。记录下来了。”
    陈绍不敢用新招募的丫鬟,尤其是从西夏土地上招募的,所以托表兄从大宋招募了送来。
    这些丫鬟,全都是签合约的,大宋没有奴籍,她们都是受雇于自己。
    按时领月钱,好好干活,想走的话商量一下结清了账目就可以离开。
    “绍哥儿,你可要好好待她们,不能施虐欺凌。”
    刘光烈知道这是个好事,所以在招人的时候,尽量多挑了些鄜延军的遗孤。
    陈绍捶了他一拳,“你还不了解我么!”
    “在你这,也算是有个安身立命之所。”
    因为和西夏打了一百多年,西北遍地都是寡妇村,这些女孩确实很可怜。
    哥俩回到客堂,刘光烈坐下之后,转动着手里的杯子,“对了,我娘说要来看望弟妹。”
    陈绍笑道:“被她继母留下了,不知什么时候回宥州。再说了,怎么能让姑母奔走,等我闲下来时,带着她去拜访就是。”
    姑母陈月仙,对陈绍官越做越大,都能接受。
    但是对于他娶了种家大小姐,还是有点如梦如幻,不敢置信。
    种家在西北的地位太高了。
    所以她时常担心这个侄儿媳妇跑了。
    “对了表兄,你什么时候走?”
    刘光烈撇嘴道:“我才刚来,你就赶我走?”
    “还有很多事要你去办呢!”
    陈绍也不跟他客气,笑嘻嘻地说道。
    刘光烈不满地瞪了他一眼,没好气地说道:“又有什么事?”
    其实他还蛮喜欢给陈绍奔走的,因为陈绍的原因,他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。
    在西北混的很开。
    因为西军中那些将门,都想着从定难五州沾点光,他们能找到的门路就是刘光烈。
    他原本只是刘家的一个庶子,没有什么地位,在军中武职也很低。
    但是如今一下成了陕西诸路的大红人。
    闲在家里也是闲着,给绍哥儿做事,让刘光烈一下找回了自信。
    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将门子弟,在很多事上,他都是游刃有余。
    尤其是在吃吃喝喝、拉帮结伙搞关系上,简直就是个天才。
    陈绍笑着说道:“我给西军的诸位相公,都备了些礼,表兄你帮我送去吧!”
    刘光烈马上心疼起绍哥儿的钱来,问道:“怎么还给他们送礼?如今是他们求着咱们,想要来分一杯羹,你这不是倒行逆施么!”
    陈绍也懒得纠正他倒行逆施的用法,只是笑着说道:“多个朋友多条道么!”
    “那好吧。”刘光烈叹了口气,说道:“我发现越来越看不懂你了,但是你做的事,不管多荒唐,事后总证明是对的,我就懒得去想了,经常劝自己听你的得了。”
    “表兄你先去歇歇,我给你和姑母准备了些礼物,明儿个我好好给你送行!”
    一听就让自己在这住一天,刘光烈骂骂咧咧地去客房休息了。
    陈绍又去挑选了十个壮实的小丫鬟,留在银州府上,剩下的让赵河带队,护送她们去宥州,交给李师师来分派。
    丫鬟这个职业,距离他太近了,创业初期不得不谨慎!
    累了一天,回到自己院子的陈绍,终于能休息一下。
    刚坐下不久,一阵香风之后,金沫儿向他嫣然一笑,福礼道:“老爷,请用茶…”
    说着双膝并紧,微微弯腰,将一杯热茶轻轻放到他的面前。
    陈绍喝了一口,就把她拽到了怀里。
    来到银州之后,金沫儿也换上了汉家衣衫,穿着一身湖水绿的裙裳,下身穿一件淡紫色的裙子,露出一抹诱人的绯色胸围子。
    俯身送茶时候,一对娇嫩的堆丘便似要裂衫而出似的,沉甸甸极具质感在凸现出来,很有实力。
    随着陈绍手上的动作,金沫儿瞟了陈绍一眼,一双月眉弯弯,眼波俏皮媚丽,眼角微微向上吊起,透出一股子妩媚甜腻的味道。
    陈绍笑道:“我可能会离开银州,去往宥州,你们是想留在这里,还是跟我一起去宥州?”
    朱令灵是要坐镇银州的,那些不愿下山的横山羌人族长,还需要他去收拾。
    金沫儿温顺地道:“人家当然跟着老爷了。”
    陈绍点了点头,老朱一直学柔然那位,甚至想派人来监督自己和他女儿生娃。
    把姐妹两个留在银州,老朱恐怕第一个不同意。
    这人的野心很大,陈绍虽然很喜欢金沫儿姐妹两个在床上的表现,但是却不敢和她们交心。
    身体上爽爽得了,真论贴心,还是不如春桃和师师姐妹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宋夏议和之后,童贯率兵撤出西夏境内。
    如今,他已经带兵陕西,正在赶往京畿。
    三万满编的胜捷军精锐,走在京畿路的境内,惹人侧目。
    他的这支人马,别的不说,从表相上来看,比高俅调教出来的京营禁军还威风。
    人们普遍相信,他能率兵横扫幽燕,收回中原丢失的燕云十六州。
    童贯在行军打仗时候,自己节堂的陈设往往是简单肃穆。
    但是在自己京畿开封府,汴梁城外的行院,却是富丽堂皇。
    这间宅子,他平日根本来不了几回,却也有不亚于汴梁王侯之第的奢靡。
    平心而论,童贯是一个能吃辛苦的人,在边疆可以远戍二十年就是明证。
    但是随着年岁渐涨,却也越来越耽于豪奢。以前可以率领大军直入青唐诸羌,此次兵围兴庆府,他最近的时候也离一线也有百里的路。
    开封外这临时的宅子里头,整治得精致无比。厅堂当中夜宴残痕犹自未曾收拾干净,一地的胭脂钿,正是歌姬舞后留下的痕迹。
    香炉在四下犹自发出幽幽的香气,收拾东西的小厮实在倦了,在香炉旁边头一点点的打瞌睡。
    在外面的房间里,至少有七八个衣衫轻薄的丫鬟,在捧着各色各样的东西坐在春凳上面一边打着瞌睡,一边等着里头突然有的召唤。
    在卧房里头,还有四五个侍妾,一共十来个莺莺燕燕的四下环绕,只是伺候童贯高卧睡觉。
    童贯哪怕是简单的一声咳唾,就不知道马上会有多少人涌上去伺候。
    与咱们宣帅相比,陈绍这个节帅,过得日子很一般!
    往常的时候,夜间来了再紧急的公文,幕府宣赞,也不能直入童贯衙署内宅通传,怎么也要候到童贯起身才能禀报。
    尤其是这几年,童贯老了之后。
    好在童贯带兵日久,作息和汴梁那几个陪着赵佶天酒地的哥们不同,倒也不会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。
    可是今日,赵良嗣却大破常例,夜里面就直入内宅而来!
    宰相门前七品官,童贯带来的都管,气焰自然也是足够大,怎么也不让赵良嗣进去,急得赵良嗣差点要在内院外头放声高喊,好把童贯高声惊醒。
    这临时宅子虽然豪华,但是毕竟不大,比不得汴梁里头庭院深深,扯破喉咙里头也听不见、
    这位老都管也不是不知眉眼高低的,看赵良嗣急成这样,心里盘算可别真有什么大事,便让他进去了。
    赵良嗣挥舞着手里的公文,进来之后,也不顾满房子的女眷,直愣愣冲了进来。
    赵良嗣虽然在契丹也是贵族,但是却没见过大宋这种顶级的富丽景象,四下里都是香气馥郁,到处都是捧着唾筒,茶捂,香炉,还有说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的。
    侍女一个个都身段玲珑,明眸皓齿,宛如瑶池仙子聚于一处,只是好奇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。
    “宣帅,宣帅!金兵已经攻克上京城,辽帝逃到西京去了!”
    (本章完)